请问如何提取苏州住房公积金

2024-06-22 09:14:16 (27分钟前 更新) 380 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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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你好,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珍妮爱美食 2024-06-22
下面是提取所需资料:
 一、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规范的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的,可提取现金;提供购房合同和税务监制的预收款收据,提取总金额小于预收款收据金额,可提取现金;提取总金额大于预收款收据金额,转帐至相关房产开发公司;异地购房的,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凭证,或提供购房契税发票和房屋产权证件的,提取现金。  2、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3、购买公有住房,提供正式购房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现金;提供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材料,转帐至住房基金专户。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2、提取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应提供户口本等证明关系的有效证明和提取申请人的子女、提取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有效证明;  二、申请提取的期限  在相关证明材料签发(出具、审批等)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  三、申请提取的额度  非销户提取,可以提取帐户内百元以上的部分;所有家庭成员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总费用。  四、提取程序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存、代理账户托管的人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二)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五、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办理,本人确实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代办人、申请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外,以下情形还应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为本单位职工代为办理审批手续的,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需注明代办人和申请人的姓名;  2、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审批手续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  3、产权共有人、共同借款人可以代为办理审批手续;  4、其他人员代办的,一律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下面是提取所需资料:
 一、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规范的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的,可提取现金;提供购房合同和税务监制的预收款收据,提取总金额小于预收款收据金额,可提取现金;提取总金额大于预收款收据金额,转帐至相关房产开发公司;异地购房的,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凭证,或提供购房契税发票和房屋产权证件的,提取现金。  2、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3、购买公有住房,提供正式购房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现金;提供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材料,转帐至住房基金专户。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2、提取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应提供户口本等证明关系的有效证明和提取申请人的子女、提取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有效证明;  二、申请提取的期限  在相关证明材料签发(出具、审批等)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  三、申请提取的额度  非销户提取,可以提取帐户内百元以上的部分;所有家庭成员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总费用。  四、提取程序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存、代理账户托管的人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二)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五、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办理,本人确实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代办人、申请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外,以下情形还应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为本单位职工代为办理审批手续的,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需注明代办人和申请人的姓名;  2、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审批手续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  3、产权共有人、共同借款人可以代为办理审批手续;  4、其他人员代办的,一律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佼佼猪猪 2024-06-11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上海社保证明需到上海社保管理机构开具,要求与工作合同上的单位一致,有交纳的明细,社保机构盖章,
吴中区请到我中心吴中管理部提取
地址:天灵路98号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上海社保证明需到上海社保管理机构开具,要求与工作合同上的单位一致,有交纳的明细,社保机构盖章,
吴中区请到我中心吴中管理部提取
地址:天灵路98号
yjqs221990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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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现在换了工作在苏州园区上班因为苏州园区交的公积金好像是A类公积金不会接着上次新区的公积金交!因为放在那好像也没什么意思。所以我想问下能不能取出来。
原先在苏州新区上班交了两年的住房公积金我是苏州太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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