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自住产权房在没有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您可以在产证出来的半年之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上海市公积金(如果您的房产证下发已超过六个月,但在产证下发未超过18个月前,您可带好以下相同提取材料向房屋所在区(若是购买外地自住产权房,可在上海各区、县)的公积金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复议,复议通过后再到各区县的建行公积金专柜办理公积金提取。)您可以带好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表(您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可去房屋所在地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提取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的员工需要提供),到房屋所在地有公积金业务专柜的建行办理一次性提取。如您请人代办,除须带以上材料外,还须带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关系证明(如直系血亲提供关系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无关系则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您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办理提取,其提取的现金可由您自行决定。如果不能办理提取,您是购买上海自住产权房,且您的贷款银行可以受理公积金业务,那么您可以去您的贷款银行申请冲还贷业务,到时您可以带好最近一期的还款凭证、身份证、公积金帐号和借款合同去您的贷款银行办理冲还贷手续,具体事项请咨询您的贷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