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类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购买本市二手住房
5.按年还商贷提取
6.购买本市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7.购买公有住房提取
非住房类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