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提取公积金

2024-05-24 06:32:44 (49分钟前 更新) 198 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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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项中的房租按实际租住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75平方米的按75平方米计算。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并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大病提取公积金,省直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按照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认定,即当年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职工及其配偶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贷款本息。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职工及其配偶符合本细则第三条(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职工符合本细则第三条(二)、(三)、(四)、(七)项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项中的房租按实际租住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75平方米的按75平方米计算。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并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大病提取公积金,省直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按照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认定,即当年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职工及其配偶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贷款本息。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职工及其配偶符合本细则第三条(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职工符合本细则第三条(二)、(三)、(四)、(七)项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轻舞飞扬舞翩跹 2024-05-24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提取公积金: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提取公积金: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
虎虎生威2015 2024-05-11
流程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项中的房租按实际租住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75平方米的按75平方米计算。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并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大病提取公积金,省直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按照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认定,即当年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职工及其配偶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贷款本息。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职工及其配偶符合本细则第三条(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职工符合本细则第三条(二)、(三)、(四)、(七)项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流程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项中的房租按实际租住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75平方米的按75平方米计算。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并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大病提取公积金,省直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按照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认定,即当年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职工及其配偶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贷款本息。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职工及其配偶符合本细则第三条(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职工符合本细则第三条(二)、(三)、(四)、(七)项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妮子125940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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