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公积金应出具的证件
一、职工退休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的相关证件
1、本人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的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填写《南昌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缴存单位公章。
二、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件;
1、公积金存款余额必须在1000元以上才能支取,支取后公积金存款余额必须留100元以上;
2、有房管部门合同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本人(即权益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填写《南昌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请到领取单证柜台领取)一式三份,并加盖缴存单位公章;
5、提供开发商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市分中心转账凭证》;
6、支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7、可以支取同在一户口上直系亲属的公积金,支取时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