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公积金提取首先是购建房屋的需要。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建房、翻修等情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购买商品房: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两年内有效)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两年内有效)和交款单、契税完税证。
2.购买二手房:提供过户后的房产证(两年内有效)、契税完税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评估费收据。
3.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年内有效)、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许可证)、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建房证明。
4.购买集资建房:提供单位集资建房材料(三证一文)、分房方案、交款单(两年内有效)。需单位一次性集中统一办理。
5.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市区征收安置房:提供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两年内有效)、房屋征收信息审核确认书、房屋安置结算单、交款收据。
因偿还住房贷款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且职工是一次性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审批表(当月有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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