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圳市为例,其他地方可能略有不同,请参考
提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在贷款银行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组合贷款提前还款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5.商业贷款提前还款
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6.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还款明细,并加盖贷款银行印章(还款明细内容包括:还款人姓名、贷款金额、提前还贷金额等);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有效证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