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安顺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度结息工作,已于2013年7月7日全面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结息年度为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全市共为1719个缴存单位,11.13万名缴存职工(包括已办理封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计结利息,结息总额4055.5万元。
二、各缴存单位对账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结息对账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31日。
三、各缴存单位获取对账单方式为:1、单位自行在安顺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下载《职工对账单》;2、单位到所在辖区管理部拷贝《职工对账单》。
四、各缴存单位核对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后,若无误,在《职工对账单》上注明“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返所在辖区管理部;若对有关数据有异议,可向所在辖区管理部进行查询、复核。
五、请各缴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日常汇缴、变更、对账等业务,并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辅助账。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辅助账的单位请依据此次对账数据建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