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是什么

2024-06-03 10:16:35 (43分钟前 更新) 423 6331

最新回答

你好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私有住房。
除支取购房或支取还贷之外,出境定居、退休、死亡都可以申请销户支取。
还有一种地方性的规定,就是离职出省后没单位接受公积金(譬如广州工作的广西籍人士离职后回广西)都可以申请销户支取。
你好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私有住房。
除支取购房或支取还贷之外,出境定居、退休、死亡都可以申请销户支取。
还有一种地方性的规定,就是离职出省后没单位接受公积金(譬如广州工作的广西籍人士离职后回广西)都可以申请销户支取。
flower99sunny 2024-06-03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听话呵呵 2024-05-29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基本资料: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公积金提取除提交以上基本资料外,还将根据提取的不同条件与情形,划分如下  (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购买自住房相关资料:
  1、已办房产证  :
  ①《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②购买本市一手房的提供《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购买本市二手房或外市住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未办房产证: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②本市购房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外市购房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建造自住房相关资料:
  1、房屋在建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房屋已建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翻建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修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退休提取相关资料:离、退休证(或离退休通知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相关资料: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
  工作调离本市相关资料: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或调动介绍信原件。
  户口迁出本市提取相关资料: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
  出境定居提取相关资料:安机关批准单程出境的证明或其他相关的出境定居证明文件原件。
  外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合同提取相关资料: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提取相关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相关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  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原件。
  偿还购房还贷本息: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
  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  该套住房报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所有借款人  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资料:
  1、本市户口已婚职工出示结婚证,未婚职工出示户口薄或户口登记卡(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项);
  2、家庭收入证明原件(本市已婚职工家庭收入包括夫妻双方收入,由职工的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的需出示未就业证明;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  项);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房租发票原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含二维防伪码的电子发票)。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提取资料:
  1、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2、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结婚证原件(已婚的需提供此项);
  5、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
  6、继承人、受遗赠人名下在本市建设银行开设的活期账号。
  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取相关资料:
  【首次提取】
  1、突发事件当事人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因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费用凭证;
  5、重大事故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多次提取】
  1、突发事件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因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费用凭证;
  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相关资料: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多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2、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希望可以帮到你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基本资料: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公积金提取除提交以上基本资料外,还将根据提取的不同条件与情形,划分如下  (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购买自住房相关资料:
  1、已办房产证  :
  ①《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②购买本市一手房的提供《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购买本市二手房或外市住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未办房产证: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②本市购房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外市购房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建造自住房相关资料:
  1、房屋在建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房屋已建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翻建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修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退休提取相关资料:离、退休证(或离退休通知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相关资料: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
  工作调离本市相关资料: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或调动介绍信原件。
  户口迁出本市提取相关资料: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
  出境定居提取相关资料:安机关批准单程出境的证明或其他相关的出境定居证明文件原件。
  外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合同提取相关资料: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提取相关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相关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  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原件。
  偿还购房还贷本息: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
  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  该套住房报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所有借款人  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资料:
  1、本市户口已婚职工出示结婚证,未婚职工出示户口薄或户口登记卡(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项);
  2、家庭收入证明原件(本市已婚职工家庭收入包括夫妻双方收入,由职工的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的需出示未就业证明;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  项);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房租发票原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含二维防伪码的电子发票)。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提取资料:
  1、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2、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结婚证原件(已婚的需提供此项);
  5、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
  6、继承人、受遗赠人名下在本市建设银行开设的活期账号。
  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取相关资料:
  【首次提取】
  1、突发事件当事人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因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费用凭证;
  5、重大事故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多次提取】
  1、突发事件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因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费用凭证;
  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相关资料: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多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2、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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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坦布尔之夜 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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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现在要买房?需要怎样办理,但房产证上是我哥的名字,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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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转社保。说明白点,谢谢,听说现在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步骤怎么做,好象只能提取一半的样子?要不要什么证明?
那我要不要去预约?还是直接去连网银行柜台就能搞定,小弟这里拜谢了我是没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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