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问各位不买房子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05-07 09:59:10 (24分钟前 更新) 291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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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房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具体包括: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不买房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具体包括: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sugar糖果君 2024-05-07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的规定比例的。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的规定比例的。
淡咖啡生活 2024-05-02
住房公积金支取支取条件  :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国、出境定居的;
  调离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下岗失业的;
  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14种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塞、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第六条  第四条第(六)款所述的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第(十一)款所述的直系亲属是指职工子女、职工和配偶的父母。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六)(七)(十一)款的情况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支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  职工支取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九条  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补交2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当年不可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第十条  除夫妻和患14种重大疾病外,其他亲属间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相互支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第十一条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该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十二条  除大修外,同一套住房一般只支取一次。
  第十三条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每年五月、十一月办理支取。职工每年支取一次。
  第三章  支取提供的材料。
  第十四条  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并根据不同支取情况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支取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  职工需支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下列材料:
  1、购买商品房,须提供购买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发票(付款30%以上);
  2、购买二手房,须提供房产证及契税、交易费发票;
  3、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分房明细表或购房协议及交款收据;
  4、因城建拆迁而购房,须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补偿计算表及补交款发票;
  5、职工在农村按规划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县以上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大修的有关证明材料。
希望可以帮到你!~
住房公积金支取支取条件  :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国、出境定居的;
  调离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下岗失业的;
  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14种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塞、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第六条  第四条第(六)款所述的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第(十一)款所述的直系亲属是指职工子女、职工和配偶的父母。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六)(七)(十一)款的情况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支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  职工支取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九条  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补交2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当年不可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第十条  除夫妻和患14种重大疾病外,其他亲属间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相互支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第十一条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该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十二条  除大修外,同一套住房一般只支取一次。
  第十三条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每年五月、十一月办理支取。职工每年支取一次。
  第三章  支取提供的材料。
  第十四条  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并根据不同支取情况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支取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  职工需支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下列材料:
  1、购买商品房,须提供购买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发票(付款30%以上);
  2、购买二手房,须提供房产证及契税、交易费发票;
  3、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分房明细表或购房协议及交款收据;
  4、因城建拆迁而购房,须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补偿计算表及补交款发票;
  5、职工在农村按规划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县以上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大修的有关证明材料。
希望可以帮到你!~
guokeren555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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