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材料: 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房租发票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5.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 6.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 希望对您有帮助。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