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是: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另一城市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原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职工所在新城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身份证;
2、职工原工作单位开具该职工离职证明;(辞职文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均可)
3、职工所工作的新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移函,该转移函必须由新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并写明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单位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以下方式办理转移:
(1)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并加盖公章。
(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携带《申请书》、《清册》和下列资料到建行网点办理转移审核:
(3)银行工作人员审核单位或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办理转移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确认。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工作人员将一联《受理回执》和资料原件交还单位经办人或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