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买的一楼带地下室的一期房,2011年1月领钥匙装修,4月底入住新房。5月下雨地下室就漏水,我去找物业〔物业是开发商设立〕还有施工单位要求楼体外做防水维修,我家里地下室东西全被水淹。〔我们楼在全小区漏水是最严重的,地下室也没给做过防水处理,我们有证据。〕可开发商说造价高不同意只给在地下室里边做了防水处理。现在我的家里也很潮湿衣物、家具、厨房都长毛,我们几次找物业要求开发商在楼体外重做防水处理,就是不给解决。因为它缩短了我们整体楼的寿命,以后保质期巳过我们怎么办?我们这样做过分吗?我应该怎么样去做?我们整栋顶楼漏水长毛地下室成鱼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