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林先生在贵池城区一家电卖场花250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液晶电视机,商家当天即派送货员将电视送到其家中就回去了。林先生看新电视机放在家里,性急地没等安装工前来就自行打开电视机包装盒,发现包装盒里面的电视机右上角竟然破损了。林先生随即打电话给送货员说明电视机破损的情况,送货员让其联系商家。林先生又急忙与商家联系,商家答应第二天给予答复。但等了几天商家也没答复,林先生只好将电视机带到该家电卖场要求更换,商家工作人员检查后认为电视机是人为损坏,不予更换。协商无果后,无奈的林先生来到秋浦市场监管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