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身份证地址及名字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合
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进行认真、
细致讨论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并共同
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泉州市鲤城区辉映江山二期
2#208
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滨南路辉映江山。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2.1
、承包范围:
2.1.1
、土建、水电,装饰装修工程。
2.1.2
、
包括其所需的工具、
护具及劳保用品和所有的施工工资、
福利保险、
所有经营管理费;工程完成后的场地清理费等等均在承包价中。
2.2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三、工期
3.1
、开工日期:
3.2
、竣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天。
3.3
、合同总工期: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