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
单身家庭
二至三人家庭
四人以上家庭 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60平方米 80平方米 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安
经
济
适
用
房
申
请
流
程 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 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
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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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10年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年将新开工经济适用房180万平米,新竣工150万平米,完成投资22亿元。
据新华社1月29日报道,来自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会议的消息称,2010年西安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年将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80万平方米,全年累计廉租住房保障户数达到18,390户,发放租金补贴2,466万元。
2009年,西安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面积20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5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全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户数4,807户,累计保障户数达到16,928户。
2010年,西安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全年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面积将达180万平方米,新竣工15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2亿元。预计西安全年累计廉租住房保障户数达到18,390户、发放租金补贴2,466万元。此外,2010年西安还将加大房屋维修专项资金归集力度,全年归集房屋维修专项资金3亿元,累计归集资金达到1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