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范本

2024-05-29 06:50:08 (27分钟前 更新) 318 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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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个省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  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  对于乙方的_________个加油站现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4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二章  租赁期限
  1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章  租赁用途
  1  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2  在符合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章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五章  租金及税费
  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租金的计算方法为:集体土地年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人民币元)/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  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4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③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④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⑤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⑥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⑧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⑤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⑥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个省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  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  对于乙方的_________个加油站现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4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二章  租赁期限
  1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章  租赁用途
  1  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2  在符合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章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五章  租金及税费
  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租金的计算方法为:集体土地年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人民币元)/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  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4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③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④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⑤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⑥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⑧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⑤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⑥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水瓶座A型 2024-05-29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近海新城,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条 续租  
6.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   年   月   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   专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 
7.4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    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租赁地块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后剩余的年限。   
第十一条 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11.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11.1.1 因国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2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4 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1.5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11.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2 补偿 
11.2.1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11.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11.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      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11.2.4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 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3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在租赁地块的范围内公告。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3.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3.4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3.5 如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责令限期纠正,并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3.6 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4.1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14.2 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4.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该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14.4 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获得续租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处置; 
14.5 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14.6 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16.1 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6.1.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6.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16.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16.1.4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6.2 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2.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2.4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16.3 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3.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3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17.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1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 通知  
18.1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8.1.1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18.1.2 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18.2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20.3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0.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20.5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近海新城,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条 续租  
6.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   年   月   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   专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 
7.4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    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租赁地块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后剩余的年限。   
第十一条 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11.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11.1.1 因国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2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4 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1.5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11.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2 补偿 
11.2.1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11.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11.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      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11.2.4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 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3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在租赁地块的范围内公告。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3.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3.4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3.5 如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责令限期纠正,并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3.6 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4.1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14.2 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4.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该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14.4 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获得续租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处置; 
14.5 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14.6 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16.1 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6.1.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6.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16.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16.1.4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6.2 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2.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2.4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16.3 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3.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3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17.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1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 通知  
18.1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8.1.1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18.1.2 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18.2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20.3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0.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20.5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jonathan7704 2024-05-15
××项目座落于××市建设区内,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以高原湖泊滇池为依托,西山睡美人为屏障,依山旁水,拥有满面苍翠的自然景观和清新的空气,项目建筑造型独特,具有西方式建筑特色和风格,是聚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商业区。
本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昆规建证(20xx)04××号和(20xx)0××号;施工许可证号:度建20××第××号;施工图审查批准号,其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个单位工程,建筑功能为商铺,建筑最高17.45m。基础为静压预制管桩上独立承台基础,地梁连通,全钢筋混凝土现浇框架结构,抗八度地震设防。工程于20xx年××月××日开工,200*年××月××日提交验收。
二、该项目工程完成简况:
根据参建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项目完成任务,达到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市有关规定。本工程地下土质土层复杂,属于软土地基,工程造型独特、美观,跨度大,施工工序复杂,质量要求高,施工单位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有效。根据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审查完成情况如下:
1.
完成设计项目情况: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小区市政道路工程。经审查基础工程合格、主体工程合格、室内外装饰工程合格、屋面工程合格;给排水工程合格;建筑电气工程合格。
2.
完成合同约定情况:总承包合同约定、分包合同约定、专业承包合同约定经审查已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完成。
3.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经审查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齐全;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
4.
试验报告:经审查主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电气材料等)试验报告
5.
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已签订,并编制了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监督和整改情况:
在工程建设的每一分部、分项过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程的检查,检查中严格地把住了质量关,对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经提出施工方便立刻认真整改,整改后监理方进行复查验收,达到标准要求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施工,配合各参建单位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都严格按照监理大纲、监理程序做,保证了工程质量。
四、验收单位组成: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和《云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建设单位于20xx年××月××日组织了初验,20xx年××月××~××日进行了分户验收。20xx年××月××日组织竣工工程的正式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的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及监督站等人员的组成符合要求。
五、验收整改情况:
该工程按照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xx】287号文件要求作了分户验收,验收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提出了验收意见,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经整改完毕,由各有关单位进行了复验通过。并作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该项目还做了桩基础静载和动测试验;还请省质检站作了主体结构实体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电位检测等安全性检测,检测报告由质监部门提供,检测结果合格。
六、工程总体评价:
经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单位共同密切配合,金都商集工程已经顺利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现正式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章)
××项目座落于××市建设区内,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以高原湖泊滇池为依托,西山睡美人为屏障,依山旁水,拥有满面苍翠的自然景观和清新的空气,项目建筑造型独特,具有西方式建筑特色和风格,是聚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商业区。
本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昆规建证(20xx)04××号和(20xx)0××号;施工许可证号:度建20××第××号;施工图审查批准号,其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个单位工程,建筑功能为商铺,建筑最高17.45m。基础为静压预制管桩上独立承台基础,地梁连通,全钢筋混凝土现浇框架结构,抗八度地震设防。工程于20xx年××月××日开工,200*年××月××日提交验收。
二、该项目工程完成简况:
根据参建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项目完成任务,达到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市有关规定。本工程地下土质土层复杂,属于软土地基,工程造型独特、美观,跨度大,施工工序复杂,质量要求高,施工单位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有效。根据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审查完成情况如下:
1.
完成设计项目情况: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小区市政道路工程。经审查基础工程合格、主体工程合格、室内外装饰工程合格、屋面工程合格;给排水工程合格;建筑电气工程合格。
2.
完成合同约定情况:总承包合同约定、分包合同约定、专业承包合同约定经审查已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完成。
3.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经审查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齐全;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
4.
试验报告:经审查主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电气材料等)试验报告
5.
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已签订,并编制了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监督和整改情况:
在工程建设的每一分部、分项过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程的检查,检查中严格地把住了质量关,对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经提出施工方便立刻认真整改,整改后监理方进行复查验收,达到标准要求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施工,配合各参建单位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都严格按照监理大纲、监理程序做,保证了工程质量。
四、验收单位组成: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和《云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建设单位于20xx年××月××日组织了初验,20xx年××月××~××日进行了分户验收。20xx年××月××日组织竣工工程的正式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的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及监督站等人员的组成符合要求。
五、验收整改情况:
该工程按照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xx】287号文件要求作了分户验收,验收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提出了验收意见,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经整改完毕,由各有关单位进行了复验通过。并作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该项目还做了桩基础静载和动测试验;还请省质检站作了主体结构实体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电位检测等安全性检测,检测报告由质监部门提供,检测结果合格。
六、工程总体评价:
经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单位共同密切配合,金都商集工程已经顺利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现正式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章)
梦中天空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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