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手续条件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土地证过户费用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缴交资料
1广州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
2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
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
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
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 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9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 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
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
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
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金融机构法定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流程图: 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