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该是具备什么条件

2024-06-17 16:20:58 (51分钟前 更新) 249 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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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                    
(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6)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7)竣工图;                    
(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                    
(9)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整改,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                    
(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6)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7)竣工图;                    
(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                    
(9)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整改,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无形风9596 2024-06-1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jimmy吉米吉米 2024-06-12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检查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完成,是否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有时为了及早发挥项目的效益,也可对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即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应为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和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建设单位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检查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完成,是否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有时为了及早发挥项目的效益,也可对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即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应为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和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建设单位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好吃鬼玲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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