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家庭装修监理合同范本

2024-07-01 11:50:16 (46分钟前 更新) 481 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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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合同书
甲  方(发包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  方(承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住房结构: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2、工程地址:南昌市  区  住宅小区  栋  单元  室。  
3、工程内容: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预算项目。
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5、总造价(大写):  。(增减项目另签〈工程项目变更单〉增加项目工程款必须预先支付才开始施工)
6、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
7、质量等级:[合格]  
二、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执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西省家庭装饰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地方性标准为质量验收依据。
三、工程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付款进度及方式:
(1)合同签定当天即付工程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水电工开工前即付工程款的  %;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木工基本完工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完工三日内付清工程全部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6)全部工程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项目施工。按本合同签定的工程总造价一次性由甲方发包给乙方,如在本合同外有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量时,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签订项目变更作为附加协议。
四、甲方职责:
1、开工前与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并将水源、电源接至施工现场。
3、落实工程垃圾临时堆放处,并负责工程垃圾从临时堆放处的进一步处理。
4、协调处理施工时与邻居间的关系。
5、按时支付工程款,配合做好双方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
五、乙方职责:
1、按双方确认的图纸和预算项目,按国家行业规范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合同内容。
2、将工程垃圾清至临时堆放点(距现场30米以内)。
3、文明施工,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引起工伤事故,责任自负。
4、乙方做好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六、有关安全及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操作方法及施工现场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及相邻居民安全。
七、设计图纸的变更:原则上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在施工时不得变更,在不影响总体方案和装修格调的前提下,允许甲方在需变更物施工前提出变更请求,在征得设计师同意后予以变更,并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八、工期延迟:遇下列情况之一,工期顺延。
1、停水、停电累计达4小时以上;
2、甲方工程款未按约定时限拖延一天以上;
3、甲方单位或有关部门人员干扰阻止施工累计达一天以上;
4、按合同约定需甲方配合之事而甲方延误累计达一天以上。
九、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误工,施工工期顺延。
2、若乙方违约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期可顺延,每超过一天,甲方扣罚乙房30元/天。
3、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4、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设计图纸、预算项目及乙方报价书中承诺的材料品牌,质量保质保量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或未按合同要求使用劣质材料等,如有发现,甲方完工验收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及返工。
5、自合同签定起若有一方单方面解约,必须向另一方支付15%的合同违约金。
十、完工移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先进行内部验收,内验合格后再通知甲方进行正式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应会同乙方人员一起验收,不能无故拖延,否则视同甲方默认验收合格。工程验收合格且甲方余款结清后,  乙方将钥匙和工程保修期单一并交于甲方,至此工程全部移交甲方管理。
十一、保修:基础工程保修期两年,隐蔽工程保修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之日算起。
十二、合同仲裁: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工程合同书
甲  方(发包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  方(承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住房结构: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2、工程地址:南昌市  区  住宅小区  栋  单元  室。  
3、工程内容: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预算项目。
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5、总造价(大写):  。(增减项目另签〈工程项目变更单〉增加项目工程款必须预先支付才开始施工)
6、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
7、质量等级:[合格]  
二、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执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西省家庭装饰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地方性标准为质量验收依据。
三、工程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付款进度及方式:
(1)合同签定当天即付工程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水电工开工前即付工程款的  %;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木工基本完工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完工三日内付清工程全部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6)全部工程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项目施工。按本合同签定的工程总造价一次性由甲方发包给乙方,如在本合同外有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量时,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签订项目变更作为附加协议。
四、甲方职责:
1、开工前与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并将水源、电源接至施工现场。
3、落实工程垃圾临时堆放处,并负责工程垃圾从临时堆放处的进一步处理。
4、协调处理施工时与邻居间的关系。
5、按时支付工程款,配合做好双方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
五、乙方职责:
1、按双方确认的图纸和预算项目,按国家行业规范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合同内容。
2、将工程垃圾清至临时堆放点(距现场30米以内)。
3、文明施工,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引起工伤事故,责任自负。
4、乙方做好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六、有关安全及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操作方法及施工现场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及相邻居民安全。
七、设计图纸的变更:原则上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在施工时不得变更,在不影响总体方案和装修格调的前提下,允许甲方在需变更物施工前提出变更请求,在征得设计师同意后予以变更,并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八、工期延迟:遇下列情况之一,工期顺延。
1、停水、停电累计达4小时以上;
2、甲方工程款未按约定时限拖延一天以上;
3、甲方单位或有关部门人员干扰阻止施工累计达一天以上;
4、按合同约定需甲方配合之事而甲方延误累计达一天以上。
九、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误工,施工工期顺延。
2、若乙方违约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期可顺延,每超过一天,甲方扣罚乙房30元/天。
3、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4、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设计图纸、预算项目及乙方报价书中承诺的材料品牌,质量保质保量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或未按合同要求使用劣质材料等,如有发现,甲方完工验收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及返工。
5、自合同签定起若有一方单方面解约,必须向另一方支付15%的合同违约金。
十、完工移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先进行内部验收,内验合格后再通知甲方进行正式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应会同乙方人员一起验收,不能无故拖延,否则视同甲方默认验收合格。工程验收合格且甲方余款结清后,  乙方将钥匙和工程保修期单一并交于甲方,至此工程全部移交甲方管理。
十一、保修:基础工程保修期两年,隐蔽工程保修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之日算起。
十二、合同仲裁: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百年帝国 2024-07-01
家居装修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家居装修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啊阿阿陽不是阳 2024-06-18
家庭装修合同样本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邮  编:                                    邮编: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家庭装修合同样本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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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号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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