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合同范本哪位有

2024-07-05 09:25:00 (46分钟前 更新) 403 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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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给你介绍一下,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
消火栓系统、稳压系统。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五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3、暂停施工。发包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发包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方可延续施工。
4、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
(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个工作日内日数:  日历个工作日内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9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等相应规范的合格等级。
五、合同款与支付
1、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在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未能参加工程量,工程量结果无效。  
(3)对承包方超出图纸设计的工程量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工程量。
(4)承包方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5)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  工程款的支付
(1)首付款:承包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30  %;
(2)承包方在每月  日前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申请进度工程款支付,发包方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95%;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六、图纸、资料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两至三套消防工程施工图(合同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套,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随工程进度情况将施工资料同步报验,资料随时分发给业主、监理、发包方。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责任
1、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提供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的水、电、场地条件,施工中产生的电费由承包方承担(电费计价以双方协定为准或一次性支付);
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及施工作业顺序,保证承包方正常施工;
发包方应要求与消防验收有关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审核意见书进行施工,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按时完成。
4、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工程量结果确认。七个工作日内日起,开始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方应按协议支付承包方利息。
承包方责任
1、坚持质量第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保证消防工程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与设计要求;
3、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
4、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无条件返工和修理;
5、保证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达到有关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6、负责免费对本工程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本消防系统的操作及管理要求;
7、工程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接发包方维修通知后,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8、已竣工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需按合同约定负责免费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承包方负责的由承包方负责予以修复,若发包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9、按约定的要求做好与有关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其中消防工程给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由发包方承担;
10、保证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相关建筑垃圾;
11、安全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责任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保修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间,如因消防系统自身原因引发故障,承包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二十四小时内派人修理,并负担相应费用。如因发包方使用,保养不当引起的故障,承包方亦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随叫随到,发包方应支付相应的工本费。
承包方定期派人每年检修维护一次。
九、合同生效及仲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你好,给你介绍一下,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
消火栓系统、稳压系统。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五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3、暂停施工。发包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发包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方可延续施工。
4、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
(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个工作日内日数:  日历个工作日内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9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等相应规范的合格等级。
五、合同款与支付
1、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在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未能参加工程量,工程量结果无效。  
(3)对承包方超出图纸设计的工程量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工程量。
(4)承包方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5)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  工程款的支付
(1)首付款:承包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30  %;
(2)承包方在每月  日前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申请进度工程款支付,发包方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95%;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六、图纸、资料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两至三套消防工程施工图(合同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套,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随工程进度情况将施工资料同步报验,资料随时分发给业主、监理、发包方。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责任
1、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提供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的水、电、场地条件,施工中产生的电费由承包方承担(电费计价以双方协定为准或一次性支付);
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及施工作业顺序,保证承包方正常施工;
发包方应要求与消防验收有关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审核意见书进行施工,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按时完成。
4、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工程量结果确认。七个工作日内日起,开始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方应按协议支付承包方利息。
承包方责任
1、坚持质量第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保证消防工程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与设计要求;
3、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
4、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无条件返工和修理;
5、保证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达到有关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6、负责免费对本工程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本消防系统的操作及管理要求;
7、工程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接发包方维修通知后,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8、已竣工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需按合同约定负责免费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承包方负责的由承包方负责予以修复,若发包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9、按约定的要求做好与有关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其中消防工程给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由发包方承担;
10、保证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相关建筑垃圾;
11、安全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责任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保修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间,如因消防系统自身原因引发故障,承包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二十四小时内派人修理,并负担相应费用。如因发包方使用,保养不当引起的故障,承包方亦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随叫随到,发包方应支付相应的工本费。
承包方定期派人每年检修维护一次。
九、合同生效及仲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哆咯哆咯咯 2024-07-0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04,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材料设备采购
_________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04,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材料设备采购
_________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freekalong 2024-06-28
(一期)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号:(    )字(    )号
建设单位:**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原则,结合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城新校区(一期)小区消防安装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学院大学城新校区(一期)消防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  **学院大学城新校区
1.3工程内容: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通风、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包括楼内已预埋的线管、桥架敷设,但包含各幢间的管线敷设(含挖沟);自动喷淋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管道(DN250:50米,DN150:30米,正负相差不超过10%);消火栓系统仅包括消防泵及泵进口、出口阀门安装,泵房内管道安装与土建单位已安装管道碰口,消防泵电控柜至水泵之间的强电控制部分由乙方安装(甲方接至控制柜进线端);不包括所有与土建相关的部分。以甲方签章施工图和相关工作指令为准。
1.5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6竣工日期:配合装修工程完工为准。
1.7总工期:以甲乙双方商定为      天。
1.8质量等级: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2.1合同价款:**学院大学城新校区(一期)消防安装工程合同按承包范围,暂定价款为    万元(      万元)。
2.2  定额执行重庆市2000年安装工程基价表及配套文件执行。。
2.3  工程类别按相应工程类别,三级企业取费C级取费,安装费(劳动保险和税金除外)下浮      %。
2.4  人工费不调差,材料及设备按甲方材设部核定(如有异议以甲方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报价书、合同为准),若乙方不接受核价甲方有权进行甲供,并按核价单价增加15%的采保费,同时乙方无偿负责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下车和保管。
2.5  不执行本合同签订后任何调价方面的文件。
2.6  所有验收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2.7周转性材料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不计取。
2.8  外地施工企业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
第三条  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设备及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设备、材料进场前,由乙方提供出厂家,并提供经消防总队认可流通领域证书、设备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后购买,监理和甲方监督检查质量。甲方有权指定符合消防规定的厂家及品牌。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4.1每月25日,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经甲方认可后,工程进度款于次月10日按审定进度的  50  %支付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报送竣工资料后30日内完成结算,结算完成后10内支付到结算总款的  85  %,结算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结算审计完成后10日内支付到审计总款的95%;留  5%  作质保金,维保期2年满后10日内付清尾款。
4.2本工程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可采用银行转帐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5.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5.1.1.1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的全面监督管理。
5.1.1.2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返工及经济有关事宜。
5.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5.1.2.1职权:协调监理与承包方关系,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管理与经济有关的各项事宜。
5.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6.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并确保在合同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
6.2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主持,设计、监理、各相关施工单位参加,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6.3在工程未办理交验手续之前,工程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和看管,如需提前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七条  成品保护:
7.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7.2在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3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施工场地,指定水、电搭接点(乙方安表计量)。
8.4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四套,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8.5协调乙方同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工程施工变更或更改方案,签署工程施工变更通知书。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9.2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贯彻执行,保证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成,保证安全生产。
9.3保护好建筑物周边设施和按文明施工规定搞好施工保护,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9.4工场地整齐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按甲方统一指定地点布置,不得随意堆放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9.5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为甲方免费培训2-3名操作人员。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工程不停建缓建的条件下,以本工程整体进度为准,配合装修进度而完工。
10.2若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执行(甲方不给与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11.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评定。
11.2质量评审仲裁部门:重庆市消防总队及市质检站。
第十二条  违约:
12.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指令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若乙方不能按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在乙方工程进度款总双倍扣回。
12.2由于乙方原因,工地出现民工、群众闹事的事件,或在工地以外出现针对本工程或甲方的闹事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壹拾万元),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在接到合同解除通知拾日内无条件退场。
12.3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月付清当月人工费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支付当期进度款,同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十日内付清所有人工费,并提供能证明结清人工费的证据。若提供虚假证据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不办理工程结算。
12.4  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保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十三条  工程维修:
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自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免费维修及保养。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工程合同一式捌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并按重庆市建委及市消防总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结清财务手续后,合同失效。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技术学院                ××××××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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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号:(    )字(    )号
建设单位:**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原则,结合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城新校区(一期)小区消防安装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学院大学城新校区(一期)消防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  **学院大学城新校区
1.3工程内容: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通风、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包括楼内已预埋的线管、桥架敷设,但包含各幢间的管线敷设(含挖沟);自动喷淋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管道(DN250:50米,DN150:30米,正负相差不超过10%);消火栓系统仅包括消防泵及泵进口、出口阀门安装,泵房内管道安装与土建单位已安装管道碰口,消防泵电控柜至水泵之间的强电控制部分由乙方安装(甲方接至控制柜进线端);不包括所有与土建相关的部分。以甲方签章施工图和相关工作指令为准。
1.5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6竣工日期:配合装修工程完工为准。
1.7总工期:以甲乙双方商定为      天。
1.8质量等级: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2.1合同价款:**学院大学城新校区(一期)消防安装工程合同按承包范围,暂定价款为    万元(      万元)。
2.2  定额执行重庆市2000年安装工程基价表及配套文件执行。。
2.3  工程类别按相应工程类别,三级企业取费C级取费,安装费(劳动保险和税金除外)下浮      %。
2.4  人工费不调差,材料及设备按甲方材设部核定(如有异议以甲方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报价书、合同为准),若乙方不接受核价甲方有权进行甲供,并按核价单价增加15%的采保费,同时乙方无偿负责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下车和保管。
2.5  不执行本合同签订后任何调价方面的文件。
2.6  所有验收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2.7周转性材料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不计取。
2.8  外地施工企业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
第三条  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设备及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设备、材料进场前,由乙方提供出厂家,并提供经消防总队认可流通领域证书、设备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后购买,监理和甲方监督检查质量。甲方有权指定符合消防规定的厂家及品牌。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4.1每月25日,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经甲方认可后,工程进度款于次月10日按审定进度的  50  %支付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报送竣工资料后30日内完成结算,结算完成后10内支付到结算总款的  85  %,结算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结算审计完成后10日内支付到审计总款的95%;留  5%  作质保金,维保期2年满后10日内付清尾款。
4.2本工程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可采用银行转帐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5.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5.1.1.1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的全面监督管理。
5.1.1.2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返工及经济有关事宜。
5.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5.1.2.1职权:协调监理与承包方关系,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管理与经济有关的各项事宜。
5.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6.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并确保在合同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
6.2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主持,设计、监理、各相关施工单位参加,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6.3在工程未办理交验手续之前,工程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和看管,如需提前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七条  成品保护:
7.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7.2在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3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施工场地,指定水、电搭接点(乙方安表计量)。
8.4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四套,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8.5协调乙方同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工程施工变更或更改方案,签署工程施工变更通知书。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9.2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贯彻执行,保证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成,保证安全生产。
9.3保护好建筑物周边设施和按文明施工规定搞好施工保护,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9.4工场地整齐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按甲方统一指定地点布置,不得随意堆放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9.5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为甲方免费培训2-3名操作人员。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工程不停建缓建的条件下,以本工程整体进度为准,配合装修进度而完工。
10.2若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执行(甲方不给与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11.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评定。
11.2质量评审仲裁部门:重庆市消防总队及市质检站。
第十二条  违约:
12.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指令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若乙方不能按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在乙方工程进度款总双倍扣回。
12.2由于乙方原因,工地出现民工、群众闹事的事件,或在工地以外出现针对本工程或甲方的闹事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壹拾万元),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在接到合同解除通知拾日内无条件退场。
12.3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月付清当月人工费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支付当期进度款,同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十日内付清所有人工费,并提供能证明结清人工费的证据。若提供虚假证据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不办理工程结算。
12.4  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保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十三条  工程维修:
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自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免费维修及保养。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工程合同一式捌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并按重庆市建委及市消防总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结清财务手续后,合同失效。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技术学院                ××××××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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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猫儿星星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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