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互惠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储藏室门制作安装;
2、工程地点:XXXXXXXXXX;
3、承包范围:XXXXXXX储藏室门的加工制作、运输、保管、安装、验收、质量保修等全过程的各项工作;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总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1、合同总工期为 40 日历天,其中钢制防火门 10 日内安装到位。
2、进度与土建工程进度同步,且不得影响土建工程总体进度。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与乙方进行现场施工交底。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防火门进场安装。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 固定单价 合同。
2、综合单价:
3、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XXXXXX元,大写:人民币 XXXXX元整 ,最终价款按实际工程数量据实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
1、单栋楼门框全部安装完成,经甲方、监理及施工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单栋楼暂定价款的20%;2、单栋楼门扇全部安装完成,经甲方、监理及施工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单栋楼暂定价款的70%;钢质防火门全部安装完成,经甲方、监理及施工方验收合格后付至暂定价款的70%;3、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4、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任何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 壹万 元整,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财务部缴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达到所签订合同标准后无息全额退还。
希望可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