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反担保)协议书 编号:GBXFCDY-2012- - 号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福建省广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正大广场御景台19楼 邮政编码: 350001 法定代表人:王维海 联系电话:0591-83758375
传真:0591-83770007 根据
(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 的《
委托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的约定,乙方为债务人向
(下称债权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年/月)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 (贷款/
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
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
、本协议项下抵押物状况: 抵押物名称:
。 权属证书编号/铭牌号码: 。 抵押物(评估/协商)值: 。 所有权人: 。 处 所: 。 2、本协议项下抵押反担保的债权种类为: 依据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约定,由乙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金额为 (币种)_ 万元的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项下债务担保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乙方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之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