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杭州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2024-07-06 03:25:12 (39分钟前 更新) 377 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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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承包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  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  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
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承包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  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  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
落樱似雪 2024-07-06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
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入)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希望解答了你的疑惑,解决了你的问题。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
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入)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希望解答了你的疑惑,解决了你的问题。
o晴天娃娃o 2024-07-04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  。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  ‰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  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意见: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5  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报告书)
6  保修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  。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  ‰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  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意见: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5  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报告书)
6  保修合同:
小百合2011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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