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设计合同范本谁有

2024-07-04 23:10:40 (29分钟前 更新) 260 4011

最新回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40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叁拾贰万伍仟捌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整(325891.35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3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xx年4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5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40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叁拾贰万伍仟捌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整(325891.35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3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xx年4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5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大眼博奇 2024-07-04
园林设计合同范本:
委托单位(甲方):    承接单位(乙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双方的多次协商,为做好    工程整体规划,设计出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标志性环境景观,甲方经研究决定,委托    承担    园林景观设计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基本内容:    
1、工程名称:    工程    
2、设计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景观设计面积约为    平方米。    
3、设计阶段及要求:    
4、设计内容;    二、设计进度    
1、景观方案完成时间控制在    日以内,如遇景观方案调整则时间相应顺延。    
2、景观施工图完成时间控制在    日以内,如遇景观施工图调整则时间相应顺延。    
三、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用    
设计收费:按    元/m2    人民币,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该价格为包干价,包括税费、设计阶段和乙方往返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注:如设计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则设计收费按    元/m2    计算。    
(二)付款进度:分三次付款    
1,第一次付款:按总价30%即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    
2,第二次付款:按总价30%即    元,乙方的设计成果经甲方认可后3天内    
3,第三次付款:按总价40%即    元,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经甲方认可后3天内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    
已审定的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建筑设计CAD文件、设计任务书等。    
五、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成果。    1、方案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    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    六、甲乙双方权责任    (一)甲方权责: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工作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外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设计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4、在要求乙方进行资源调查和技术服务时提供食宿。    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赶工费用。    
6、本项目范围内由乙方设计的全部成果,并享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甲方指定为    项目联络人,联系电话:    。    
(二)乙方权责    
1、乙方负责提供设计范围所指定服务,保证设计成果的深度和质量符合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2、乙方应注意维护甲方利益,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资料用于合同外的项目或向第三方泄露、转让。    
3、乙方负责对甲方本园林景观园林工程施工和验收进行配合:    
3.1乙方在施工图完成后,需与甲方、本工程承建商及设计院一同出具设计交底会议;    
3.2在工程定标以后及施工前应初察苗圃,以监管承建商预备植物料;    
3.3在硬景施工前及施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前往工地现场技术交底,以确保所有硬景工程按图施工,制备初步验收接受建设书,其上注明需待修改更正的项目。    
3.4乙方应制备一份硬景和软景的遗漏清单,此清单上的内容需在工程整体完工后和贵方最终验收前进行修正;    
3.5乙方最后参加所有与园林有关的工程验收,以签发竣工证明书;    
3.6乙方负责解答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    
3.7乙方履行以上义务的一切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的设计费用中。    
3.8乙方指定    作为负责人,联系电话:    ,主要设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所有的设计工作均应由合格的设计人员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甲方还应就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项目设计费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带来的设计进度的拖延由甲方负责。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按规定支付全部设计费。    
4、乙方应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延误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资料或文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签名):    法人委托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园林设计合同范本:
委托单位(甲方):    承接单位(乙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双方的多次协商,为做好    工程整体规划,设计出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标志性环境景观,甲方经研究决定,委托    承担    园林景观设计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基本内容:    
1、工程名称:    工程    
2、设计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景观设计面积约为    平方米。    
3、设计阶段及要求:    
4、设计内容;    二、设计进度    
1、景观方案完成时间控制在    日以内,如遇景观方案调整则时间相应顺延。    
2、景观施工图完成时间控制在    日以内,如遇景观施工图调整则时间相应顺延。    
三、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用    
设计收费:按    元/m2    人民币,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该价格为包干价,包括税费、设计阶段和乙方往返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注:如设计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则设计收费按    元/m2    计算。    
(二)付款进度:分三次付款    
1,第一次付款:按总价30%即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    
2,第二次付款:按总价30%即    元,乙方的设计成果经甲方认可后3天内    
3,第三次付款:按总价40%即    元,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经甲方认可后3天内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    
已审定的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建筑设计CAD文件、设计任务书等。    
五、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成果。    1、方案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    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    六、甲乙双方权责任    (一)甲方权责: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工作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外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设计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4、在要求乙方进行资源调查和技术服务时提供食宿。    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赶工费用。    
6、本项目范围内由乙方设计的全部成果,并享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甲方指定为    项目联络人,联系电话:    。    
(二)乙方权责    
1、乙方负责提供设计范围所指定服务,保证设计成果的深度和质量符合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2、乙方应注意维护甲方利益,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资料用于合同外的项目或向第三方泄露、转让。    
3、乙方负责对甲方本园林景观园林工程施工和验收进行配合:    
3.1乙方在施工图完成后,需与甲方、本工程承建商及设计院一同出具设计交底会议;    
3.2在工程定标以后及施工前应初察苗圃,以监管承建商预备植物料;    
3.3在硬景施工前及施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前往工地现场技术交底,以确保所有硬景工程按图施工,制备初步验收接受建设书,其上注明需待修改更正的项目。    
3.4乙方应制备一份硬景和软景的遗漏清单,此清单上的内容需在工程整体完工后和贵方最终验收前进行修正;    
3.5乙方最后参加所有与园林有关的工程验收,以签发竣工证明书;    
3.6乙方负责解答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    
3.7乙方履行以上义务的一切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的设计费用中。    
3.8乙方指定    作为负责人,联系电话:    ,主要设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所有的设计工作均应由合格的设计人员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甲方还应就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项目设计费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带来的设计进度的拖延由甲方负责。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按规定支付全部设计费。    
4、乙方应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延误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资料或文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签名):    法人委托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哈哈2974 2024-06-28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  率  
%  估算设计费  
(元)  
项目类型  建设面积  
(  m  2  )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20%  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40%  设计方案提交  
第三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20%  初步设计提交  
第四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20%  (  不留尾款  )  施工图提交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  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7.1  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__________________  %。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_____  份,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  份,设计人  ___________  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约定事项:  
8.12.1  
8.12.2  
8.12.3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  率  
%  估算设计费  
(元)  
项目类型  建设面积  
(  m  2  )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20%  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40%  设计方案提交  
第三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20%  初步设计提交  
第四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20%  (  不留尾款  )  施工图提交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  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7.1  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__________________  %。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_____  份,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  份,设计人  ___________  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约定事项:  
8.12.1  
8.12.2  
8.12.3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阿籽猫77 2024-06-17

扩展回答

4

园林设计专业怎样



求过来人回答?

就业前景如何?需不需要美术底子学这个专业有什么要求

5

园林设计好吗

其实园林设计是什么呢?前途怎样?

6

园林设计标准

我是学园林的,但许多园林设计的标准都不知道。比如设计别墅时,车库的规格,建筑占地与院子占地比,等等。有谁哗旦糕秆蕹飞革时宫江能推荐一个与此相关的网站

7

长沙园林设计公司

请推荐几个长沙专业做别墅园林设计的公司以及电话或者网站。谢谢啦

8

中专园林设计专业

中专园林设计专业要学什么课程?还要继续学高中的课程吗?

9

园林 风景园林 园艺 园林设计 区别

我对设计感兴趣,可以学这方面吗学园林一般学些什么呢,有没有设计的部分。
我是考大学想考北林,是不是北林没有设计方面的呢
我没有绘画功底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9309306144714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