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书范本哪位有

2024-07-08 13:29:05 (32分钟前 更新) 306 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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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拆除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拆除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几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
  1、
  2、
  3、
  所有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都以拆除到一层的室内地面的标准,挖地基及实际拉运倒了的方数计算、(以实际尺量方数为准)。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进厂日期为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及结算
  1、甲方不支付乙方拆除的任何费用。
  2、旧房拆除的各项废旧材料全归乙方所有。
  3、乙方有权变卖所有旧材料。
  第五条:甲乙双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以拆除厂区周围的一切障碍、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负责做好拆除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3、保证拟拆除房屋、构建筑物的完整性。
  4、负责对拆除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5、负责本工程涉及到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各项协调工作。
  6、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7、负责向乙方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复的施工用地文件(见附件)。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除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2、负责对本合同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3、编制拆除工程安全的施工方案,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安排人员清障,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乙方施工现场地,而乙方不难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  元。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停工,甲方需赔偿乙方所有机械及人工停工的费用,并且以上合同施工时间不算。
  第七条:安全施工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需通知甲方安排专业人员配合。
  4、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避免因防护不当造成对周边建筑物及人员损伤。
  第八条:争议甲乙双方发生特殊事情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盖章)
  单位负责人:
  经  办  人:
  承包人:(盖章)
  单位负责人:
  经  办  人: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拆除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拆除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几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
  1、
  2、
  3、
  所有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都以拆除到一层的室内地面的标准,挖地基及实际拉运倒了的方数计算、(以实际尺量方数为准)。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进厂日期为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及结算
  1、甲方不支付乙方拆除的任何费用。
  2、旧房拆除的各项废旧材料全归乙方所有。
  3、乙方有权变卖所有旧材料。
  第五条:甲乙双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以拆除厂区周围的一切障碍、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负责做好拆除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3、保证拟拆除房屋、构建筑物的完整性。
  4、负责对拆除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5、负责本工程涉及到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各项协调工作。
  6、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7、负责向乙方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复的施工用地文件(见附件)。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除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2、负责对本合同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3、编制拆除工程安全的施工方案,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安排人员清障,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乙方施工现场地,而乙方不难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  元。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停工,甲方需赔偿乙方所有机械及人工停工的费用,并且以上合同施工时间不算。
  第七条:安全施工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需通知甲方安排专业人员配合。
  4、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避免因防护不当造成对周边建筑物及人员损伤。
  第八条:争议甲乙双方发生特殊事情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盖章)
  单位负责人:
  经  办  人:
  承包人:(盖章)
  单位负责人:
  经  办  人:
脸红红1121 2024-07-08
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_________。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
三、拆迁安置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设备。
四、拆迁补偿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5.其他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五、搬迁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六、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注销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八、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十、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望采纳
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_________。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
三、拆迁安置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设备。
四、拆迁补偿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5.其他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五、搬迁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六、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注销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八、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十、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望采纳
鑫宝贝66 2024-06-24
一、拆迁改造范围  
  凡在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住宅、企业、商店等(国家及企事业单位已征地除外)。  
  二、拆迁  
  1、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分期进行,拆迁前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范围;  
  2、被拆迁人应与“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拒不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由社区居委会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4、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经上级主管部门裁决后,仍然不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所需的费用由  
  被拆迁人承担。  
  三、安置办法  
  1、立户标准  
  ①截至  年  月  日(时间未定———本报注)原籍是塔冢村居民及宅基地由居委会确认符合立户条件,并依据1988年郊区农村宅基地清理发证时,取得该户0.25亩宅基地使用权的住户(其中包括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以上的户,均按0.25亩计算),塔南路北侧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按0.15亩计算。  
  ②一个儿子立一户;  
  ③两个以上纯女户,只能有一个随父母立一户(从未向集体申请过宅基地,用旧宅基地调换的宅基地除外);  
  ④老人随子女居住,不单独立户,子女未满18周岁的确权定在父母名下;  
  ⑤对其它新增符合条件需安置的户,按居委会规定另行安排;  
  ⑥对立户确认有争议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居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  
  2、凡符合立户标准的户:(1)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20平方米;(2)原村委会发放的塔南路北侧0.1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15平方米。(以上两种情况高层住宅面积以规划局审批的实际户型为准)。(3)享受村集体经济待遇的村民商业面积的分配办法为人均不低15平方米。  
  3、安置范围  
  (一)符合立户标准的给予安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只作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①一户多块宅基地,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按原村委会宅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②离婚夫妇按一户计算,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只做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③有房屋有宅基地,但不符合立户标准的只给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④有房屋有宅基地确认属无子女的孤寡老人,由集体供养,其房屋归集体所有;  
  四、补偿办法  
  (一)拆迁补偿  
  1、凡在本社区内有合法宅基地改建楼房的户,居委会决定采用不评估只测量面积的方法补偿。(1)、原村委会发放0.2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6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336平方米,补偿20万元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336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2)、原村委会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0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210平方米,补偿12万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21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3)、以上两种情况房屋面积的测量由社区聘请专业的机构进行测量。  
  2、符合立户标准未改建的平房户,由具备国家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赔偿;  
  3、村南3栋多层楼住户如城中村改造需要拆迁,按国家有关置换标准进行;  
  4、凡在社区内租赁集体土地上建盖的房屋,按有关城中村改造拆迁政策执行,一律不再安排重建场地;  
  5、在社区内集体土地上多占、强占、乱建房屋的不予赔偿,建新不拆旧的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不予赔偿。  
  (二)搬迁安置费补偿  
  1、搬迁安置费按每户两次计算,每户每次3000元,计6000元。电话移机费每次158元/台×2次=316元;空调移机费150元/台×2次=300元,柜机200元/台×2次=400元,窗机100元/台×2次=200元;有线电视每路每次60元×2次=120元进行补偿;宽带每次720元×2次=1440元;热水器(电热式,燃气式,太阳能)每台100元×2次=200元。  
  2、只补偿不安置的户只给以上几项的一次搬迁补偿。  
  (三)过渡费的补偿  
  1、具备安置条件的户过渡费标准按每户每月2000元补偿,过渡期暂按24个月计算,共计48000元。在发布搬迁公告后,按时搬迁的一次性支付。进场施工后再拆迁的户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时间计发。逾期交房按实际逾期以月为单位补发过渡费。  
  五、拆迁奖励及优惠政策  
  1、被拆迁人在从动迁大会宣布的动迁之日起20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2万元/户;三十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1万元/户;三十天以后再搬迁的不再奖励。  
  2、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后,在20日内被拆除户可自行处理旧房,20日后旧房归居委会所有,由集体拆除。  
  3、回迁楼号的挑选,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凭拆迁办公室出据的拆迁验收合格证顺序号,进行楼栋号和楼层的挑选。  
  4、过渡期内被拆迁户丧葬事宜一次性补助5000元。  
  5、本方案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执行。  
  6、未尽事宜由社区两委依照有关法律条款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解决。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居委会。
仅供参考    具体以现实为准。
一、拆迁改造范围  
  凡在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住宅、企业、商店等(国家及企事业单位已征地除外)。  
  二、拆迁  
  1、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分期进行,拆迁前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范围;  
  2、被拆迁人应与“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拒不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由社区居委会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4、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经上级主管部门裁决后,仍然不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所需的费用由  
  被拆迁人承担。  
  三、安置办法  
  1、立户标准  
  ①截至  年  月  日(时间未定———本报注)原籍是塔冢村居民及宅基地由居委会确认符合立户条件,并依据1988年郊区农村宅基地清理发证时,取得该户0.25亩宅基地使用权的住户(其中包括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以上的户,均按0.25亩计算),塔南路北侧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按0.15亩计算。  
  ②一个儿子立一户;  
  ③两个以上纯女户,只能有一个随父母立一户(从未向集体申请过宅基地,用旧宅基地调换的宅基地除外);  
  ④老人随子女居住,不单独立户,子女未满18周岁的确权定在父母名下;  
  ⑤对其它新增符合条件需安置的户,按居委会规定另行安排;  
  ⑥对立户确认有争议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居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  
  2、凡符合立户标准的户:(1)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20平方米;(2)原村委会发放的塔南路北侧0.1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15平方米。(以上两种情况高层住宅面积以规划局审批的实际户型为准)。(3)享受村集体经济待遇的村民商业面积的分配办法为人均不低15平方米。  
  3、安置范围  
  (一)符合立户标准的给予安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只作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①一户多块宅基地,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按原村委会宅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②离婚夫妇按一户计算,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只做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③有房屋有宅基地,但不符合立户标准的只给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④有房屋有宅基地确认属无子女的孤寡老人,由集体供养,其房屋归集体所有;  
  四、补偿办法  
  (一)拆迁补偿  
  1、凡在本社区内有合法宅基地改建楼房的户,居委会决定采用不评估只测量面积的方法补偿。(1)、原村委会发放0.2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6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336平方米,补偿20万元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336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2)、原村委会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0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210平方米,补偿12万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21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3)、以上两种情况房屋面积的测量由社区聘请专业的机构进行测量。  
  2、符合立户标准未改建的平房户,由具备国家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赔偿;  
  3、村南3栋多层楼住户如城中村改造需要拆迁,按国家有关置换标准进行;  
  4、凡在社区内租赁集体土地上建盖的房屋,按有关城中村改造拆迁政策执行,一律不再安排重建场地;  
  5、在社区内集体土地上多占、强占、乱建房屋的不予赔偿,建新不拆旧的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不予赔偿。  
  (二)搬迁安置费补偿  
  1、搬迁安置费按每户两次计算,每户每次3000元,计6000元。电话移机费每次158元/台×2次=316元;空调移机费150元/台×2次=300元,柜机200元/台×2次=400元,窗机100元/台×2次=200元;有线电视每路每次60元×2次=120元进行补偿;宽带每次720元×2次=1440元;热水器(电热式,燃气式,太阳能)每台100元×2次=200元。  
  2、只补偿不安置的户只给以上几项的一次搬迁补偿。  
  (三)过渡费的补偿  
  1、具备安置条件的户过渡费标准按每户每月2000元补偿,过渡期暂按24个月计算,共计48000元。在发布搬迁公告后,按时搬迁的一次性支付。进场施工后再拆迁的户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时间计发。逾期交房按实际逾期以月为单位补发过渡费。  
  五、拆迁奖励及优惠政策  
  1、被拆迁人在从动迁大会宣布的动迁之日起20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2万元/户;三十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1万元/户;三十天以后再搬迁的不再奖励。  
  2、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后,在20日内被拆除户可自行处理旧房,20日后旧房归居委会所有,由集体拆除。  
  3、回迁楼号的挑选,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凭拆迁办公室出据的拆迁验收合格证顺序号,进行楼栋号和楼层的挑选。  
  4、过渡期内被拆迁户丧葬事宜一次性补助5000元。  
  5、本方案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执行。  
  6、未尽事宜由社区两委依照有关法律条款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解决。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居委会。
仅供参考    具体以现实为准。
橘子汽水2046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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