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证处是不受理房产交易合同的 交易合同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买卖 楼主先去开放商处咨询是否能办理更名,如果能的话最好花点钱在开发商处更了名,大概花费1万。如果不能那就是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这个情况下一般是不能再更名了,除非房管局局长亲自签字才能够在房管局更名。如果楼主非要买这个房子,只能和原房主私下做个协议,楼主可以到律师所请个律师亲自拟个合同并且作为证人签个字。以后等房产本下来后再找原房东正式过户。你可以留个押金等以后过完户再给原房东。如果能有别的选择的话就不要买这个房子了,很麻烦的。
房本没有下来,没有办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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