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一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24-05-27 03:36:03 (49分钟前 更新) 209 4943

最新回答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因*****************进行搬迁安置。为依法保护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受影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指被征收房屋,是指因****************需征收与补偿的房屋,具体情况以入户调查摸底为准。 
二、房屋性质与面积的认定 
1、房屋被征收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载明的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但能出具其他有效合法证明的,房屋面积据实丈量认定。 
2、被征收房屋必须具备的房屋要件:上有完整屋顶、周围有墙体、具有固定基础、供人长期居住和生产生活的场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建筑物,按构筑物进行补偿。 
3、砖混住房层高按3米计,“人”字形房屋面积测算,被征收范围顶盖为人字的房屋,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分应计算1/2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 
4、构筑物层高或檐高低于2.2米,计算1/2面积,高于2.2米(含2.2米)计算全面积。 
5、房屋测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因*****************进行搬迁安置。为依法保护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受影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指被征收房屋,是指因****************需征收与补偿的房屋,具体情况以入户调查摸底为准。 
二、房屋性质与面积的认定 
1、房屋被征收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载明的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但能出具其他有效合法证明的,房屋面积据实丈量认定。 
2、被征收房屋必须具备的房屋要件:上有完整屋顶、周围有墙体、具有固定基础、供人长期居住和生产生活的场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建筑物,按构筑物进行补偿。 
3、砖混住房层高按3米计,“人”字形房屋面积测算,被征收范围顶盖为人字的房屋,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分应计算1/2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 
4、构筑物层高或檐高低于2.2米,计算1/2面积,高于2.2米(含2.2米)计算全面积。 
5、房屋测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点評狂魔 2024-05-27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第一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三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五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六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七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八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九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十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一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二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第一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三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五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六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七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八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九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十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一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二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小殊哥哥 2024-05-25
你好:
安置方案模板如下,仅供参考:
因*****************进行搬迁安置。为依法保护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受影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指被征收房屋,是指因****************需征收与补偿的房屋,具体情况以入户调查摸底为准。
二、房屋性质与面积的认定
1、房屋被征收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载明的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但能出具其他有效合法证明的,房屋面积据实丈量认定。
2、被征收房屋必须具备的房屋要件:上有完整屋顶、周围有墙体、具有固定基础、供人长期居住和生产生活的场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建筑物,按构筑物进行补偿。
3、砖混住房层高按3米计,“人”字形房屋面积测算,被征收范围顶盖为人字的房屋,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分应计算1/2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
4、构筑物层高或檐高低于2.2米,计算1/2面积,高于2.2米(含2.2米)计算全面积。
5、房屋测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补偿标准
(1)、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指导标准
序号补偿类别补偿标准(元/㎡)(货币补偿)
1砖混(石混)结构800
2砖木结构680
3石木结构520
4土木结构410
5简易结构220
(2)、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指导标准:
项目类别补偿标准备注
墙砖外墙砖60元/㎡
(3)、构筑物补偿指导标准:
类别名称单位补偿标准备注
一、围墙实心砖围墙元/m3140
二、堡坎浆砌石堡坎元/m3100
三、晒坝混凝土晒坝元/㎡35
四、水池片石干砌元/m390以砌体计算
五、圈舍、厕所砖木结构元/㎡180
木结构元/㎡160
土木结构元/㎡120
简易结构元/㎡80
(4)、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指导标准:
类别单位补偿标准备注
照明设施元/户500
自来水设施元/户600
四、征收住房的补偿安置
住房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安置、迁建安置。
(一)货币补偿。
1、选择货币补偿的,地面建构筑物部分按上述补偿标准作价补偿,宅基地占地面积(房屋滴水线内)按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
2、被征收房屋面积以调查摸底时情况为准。砖混房屋以外墙外围面积计算,小青瓦房屋按“人”字形房屋丈量面积计算。
3、货币补偿的程序。
(1)数据采集。由征收人牵头,房屋被征收户参与,按相关标准丈量。如房屋被征收户拒绝参与的,可由征收人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测量并委托公证处公证员参与进行公证,并摄像存底。
(2)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逐一加以核实。核实无误后,以新核实的为准。
(3)签订合同。与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房屋被征收户签订合同。
(4)在房屋被征收户签订合同并腾空房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货币补偿费。
4、选择货币补偿后,符合农村宅基地建房条件的,农户可在规划区外自行选址,并报***人民政府按程序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二)迁建安置
按本方案的补偿标准对地面建构筑物作价进行补偿,根据原房占地面积在*****对被征收人迁建安置,由其自行进行建房。
1、宅基地面积确定。被征收房屋占地面积以丈量面积为准,按照征一还一原则进行安置。
迁建安置地基为132平方米/个,房屋被征收人可根据被征房屋占地面积,每户可选择一个宅基地,原房占地面积与所选地基面积超出部分按200元/平方米补差。原房占地面积与所选地基面积不足部分按34元/平方米补差。
2、迁建安置宅基地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3、安置对象认定。以独立建房的单栋房屋为迁建安置户基数,一栋房屋住有几户人的,以一个户头计算,以该栋房屋土地使用证权利人或委托人名义安置。
4、征收人负责办理建房所需的土地使用证等必要证件,其它办证费及建房规费由被征收人自行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5、迁建安置程序:
(1)数据采集。由征收人牵头,房屋被征收户参与,按相关标准丈量。如房屋被征收户拒绝参与的,可由征收人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测量并委托公证处公证员参与进行公证,并摄像存底。
(2)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逐一加以核实。核实无误后,以新核实的为准。
(3)签订合同。通过召开群众会等形式,与房屋被征收户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合同。
(4)确定迁建安置点。根据房屋被征收户选择迁建安置的户数和面积,确定搬迁安置具体位置。
(5)选择宅基地。根据房屋被征收户签订合同的顺序和腾空房屋的时间顺序,确定选择地基位置的顺序,依次进行选择。
房屋被征收人按签订征收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先后顺序,对安置宅基地具有优先选择权。奖励优先之后,实行抽签随机选择。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抽出抽签顺序,第二轮根据抽签顺序选择位置。
(6)办理相关手续。农户在腾交房屋后,可领取补偿费,并按本方案要求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过渡费、搬家费根据规定一次性发放。
五、征收非住房的补偿安置
圈舍、厕所、院坝、围墙、临时用房等地面构筑物按《*******城市建设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发[2011]19号)作价进行补偿,构筑物所占土地部分在土地征收时按耕地标准统一征收,不予安置。
六、住房临时安置过渡
1、货币补偿过渡期为两年,以房屋腾空验收合格证开出时起算;迁建安置过渡期为两年,宅基地拨交时间为被征收房屋腾空验收合格证开出后一年内。
2、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为准,按每月7元/平方米计算。签订合同并腾空房屋后一次性按规定发放安置补助费。
3、搬家补助费按两次计算,根据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每次按5元/平方米计算。
七、奖励
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交房屋的,自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1至1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腾交房屋的,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00元;11至20日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腾交房屋的,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50元;21至30日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腾交房屋的,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在第30日后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腾交房屋的不予奖励。腾交房屋时间以房屋腾空验收合格证开出时间为准。
八、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发布公告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按公告时房屋原状补偿。
九、自征收人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签订征收协议的,由征收人确定补偿安置方式。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征收。
十、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处理。
十一、本方案由********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你好:
安置方案模板如下,仅供参考:
因*****************进行搬迁安置。为依法保护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受影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指被征收房屋,是指因****************需征收与补偿的房屋,具体情况以入户调查摸底为准。
二、房屋性质与面积的认定
1、房屋被征收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载明的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但能出具其他有效合法证明的,房屋面积据实丈量认定。
2、被征收房屋必须具备的房屋要件:上有完整屋顶、周围有墙体、具有固定基础、供人长期居住和生产生活的场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建筑物,按构筑物进行补偿。
3、砖混住房层高按3米计,“人”字形房屋面积测算,被征收范围顶盖为人字的房屋,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分应计算1/2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
4、构筑物层高或檐高低于2.2米,计算1/2面积,高于2.2米(含2.2米)计算全面积。
5、房屋测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补偿标准
(1)、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指导标准
序号补偿类别补偿标准(元/㎡)(货币补偿)
1砖混(石混)结构800
2砖木结构680
3石木结构520
4土木结构410
5简易结构220
(2)、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指导标准:
项目类别补偿标准备注
墙砖外墙砖60元/㎡
(3)、构筑物补偿指导标准:
类别名称单位补偿标准备注
一、围墙实心砖围墙元/m3140
二、堡坎浆砌石堡坎元/m3100
三、晒坝混凝土晒坝元/㎡35
四、水池片石干砌元/m390以砌体计算
五、圈舍、厕所砖木结构元/㎡180
木结构元/㎡160
土木结构元/㎡120
简易结构元/㎡80
(4)、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指导标准:
类别单位补偿标准备注
照明设施元/户500
自来水设施元/户600
四、征收住房的补偿安置
住房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安置、迁建安置。
(一)货币补偿。
1、选择货币补偿的,地面建构筑物部分按上述补偿标准作价补偿,宅基地占地面积(房屋滴水线内)按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
2、被征收房屋面积以调查摸底时情况为准。砖混房屋以外墙外围面积计算,小青瓦房屋按“人”字形房屋丈量面积计算。
3、货币补偿的程序。
(1)数据采集。由征收人牵头,房屋被征收户参与,按相关标准丈量。如房屋被征收户拒绝参与的,可由征收人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测量并委托公证处公证员参与进行公证,并摄像存底。
(2)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逐一加以核实。核实无误后,以新核实的为准。
(3)签订合同。与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房屋被征收户签订合同。
(4)在房屋被征收户签订合同并腾空房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货币补偿费。
4、选择货币补偿后,符合农村宅基地建房条件的,农户可在规划区外自行选址,并报***人民政府按程序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二)迁建安置
按本方案的补偿标准对地面建构筑物作价进行补偿,根据原房占地面积在*****对被征收人迁建安置,由其自行进行建房。
1、宅基地面积确定。被征收房屋占地面积以丈量面积为准,按照征一还一原则进行安置。
迁建安置地基为132平方米/个,房屋被征收人可根据被征房屋占地面积,每户可选择一个宅基地,原房占地面积与所选地基面积超出部分按200元/平方米补差。原房占地面积与所选地基面积不足部分按34元/平方米补差。
2、迁建安置宅基地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3、安置对象认定。以独立建房的单栋房屋为迁建安置户基数,一栋房屋住有几户人的,以一个户头计算,以该栋房屋土地使用证权利人或委托人名义安置。
4、征收人负责办理建房所需的土地使用证等必要证件,其它办证费及建房规费由被征收人自行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5、迁建安置程序:
(1)数据采集。由征收人牵头,房屋被征收户参与,按相关标准丈量。如房屋被征收户拒绝参与的,可由征收人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测量并委托公证处公证员参与进行公证,并摄像存底。
(2)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逐一加以核实。核实无误后,以新核实的为准。
(3)签订合同。通过召开群众会等形式,与房屋被征收户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合同。
(4)确定迁建安置点。根据房屋被征收户选择迁建安置的户数和面积,确定搬迁安置具体位置。
(5)选择宅基地。根据房屋被征收户签订合同的顺序和腾空房屋的时间顺序,确定选择地基位置的顺序,依次进行选择。
房屋被征收人按签订征收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先后顺序,对安置宅基地具有优先选择权。奖励优先之后,实行抽签随机选择。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抽出抽签顺序,第二轮根据抽签顺序选择位置。
(6)办理相关手续。农户在腾交房屋后,可领取补偿费,并按本方案要求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过渡费、搬家费根据规定一次性发放。
五、征收非住房的补偿安置
圈舍、厕所、院坝、围墙、临时用房等地面构筑物按《*******城市建设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发[2011]19号)作价进行补偿,构筑物所占土地部分在土地征收时按耕地标准统一征收,不予安置。
六、住房临时安置过渡
1、货币补偿过渡期为两年,以房屋腾空验收合格证开出时起算;迁建安置过渡期为两年,宅基地拨交时间为被征收房屋腾空验收合格证开出后一年内。
2、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为准,按每月7元/平方米计算。签订合同并腾空房屋后一次性按规定发放安置补助费。
3、搬家补助费按两次计算,根据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每次按5元/平方米计算。
七、奖励
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交房屋的,自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1至1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腾交房屋的,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00元;11至20日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腾交房屋的,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50元;21至30日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腾交房屋的,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在第30日后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腾交房屋的不予奖励。腾交房屋时间以房屋腾空验收合格证开出时间为准。
八、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发布公告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按公告时房屋原状补偿。
九、自征收人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签订征收协议的,由征收人确定补偿安置方式。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征收。
十、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处理。
十一、本方案由********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皛白白皛 2024-05-18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4328503608704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