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即便对方在离婚期间未发现转移财产的行为,而是在离婚之后的某个时间段之内发现该行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被证明转移共同财产的一方 在再次的共同财产分割中将面临少分或者不分的极端不利局面。
综上,转移财产并非明智之举。要想多分割共同财产,还是从证明对方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或者己方为照顾孩子及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 而要求多分割共同财产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