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太舍得让它经房管局分给其他人,但是这一个房子看着我们三代人的成长,因为房子有时会有白蚁了,以后如果有必要可能要重建,这种房子能转为私房吗大家好?我应该怎么去处理,如果连我也买了房子这房子就没人能继承了,我能连土地使用权也一起拿下来吗。但是爷爷年纪大。现在这房子我们住了4、50年了,按人口分了这么一间平房,我家现在住的公房是房管局的公房,而我也不可能一辈子不买房子。
在此咨询一下各位,当年解放后因为拆迁把家里当时的一个算是违章建筑的房子给拆了,每月向房管局交房租?因为这是平房,家里的人大多买房子了,剩下爷爷和我两人没房子能继续承租这个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