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的手续主要有哪些

2024-06-16 06:12:50 (47分钟前 更新) 95 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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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注:最好为孩子办理户口快一些,因为一旦丢失某一证件,办理起来就相当麻烦了。
孩子出生后,夫妻到社区(村)申报出生情况,然后就可领取《生育计划卡片》,即可到公安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把结婚证各复印一份,身份证放在户口簿放在各人的上面一页复印一份。
更重要是要有新生儿的血型,不然上不到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注:最好为孩子办理户口快一些,因为一旦丢失某一证件,办理起来就相当麻烦了。
孩子出生后,夫妻到社区(村)申报出生情况,然后就可领取《生育计划卡片》,即可到公安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把结婚证各复印一份,身份证放在户口簿放在各人的上面一页复印一份。
更重要是要有新生儿的血型,不然上不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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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米之上 2024-06-16
一、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3、出生医学证明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希望我是我回答可以帮到你。
一、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3、出生医学证明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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荤淡美食家 2024-06-05
今年给我家宝宝上户口的时候需要医院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就可以了,我家宝宝没办准生证,因为是第一胎我们这补办也没关系,不影响孩子上户口,如果您办的有准生证的话也可以带上,没有什么妨碍。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今年给我家宝宝上户口的时候需要医院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就可以了,我家宝宝没办准生证,因为是第一胎我们这补办也没关系,不影响孩子上户口,如果您办的有准生证的话也可以带上,没有什么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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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有阳光 2024-06-03
新生儿入户申请材料:  
一、《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二、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三、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    
四、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五、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且申报时小孩需到场面视。    
七、遇有下列出生登记情况,除提交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材料外,还需视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1、政策内再生育的,提交《再生育一胎子女审批表》;  
2、政策外生育的,提交父母双方户籍地县(区)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服役证明;  
4、国外出生的,提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出生医学证明》中文翻译件(可自行翻译)及申请人入境证件;  
5、港、澳地区出生的,提交由市局业务科同意受理证明和申请人入境时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新生儿入户具体流程:  
(一)婴儿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并现场摄像。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申请人需到场面视。
(二)派出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过初审,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现场摄像,按照受理类别当场办理登记或出具受理回执后呈报材料;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需同时拍摄申报人及申请人图像。
2、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新生儿入户申请材料:  
一、《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二、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三、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    
四、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五、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且申报时小孩需到场面视。    
七、遇有下列出生登记情况,除提交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材料外,还需视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1、政策内再生育的,提交《再生育一胎子女审批表》;  
2、政策外生育的,提交父母双方户籍地县(区)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服役证明;  
4、国外出生的,提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出生医学证明》中文翻译件(可自行翻译)及申请人入境证件;  
5、港、澳地区出生的,提交由市局业务科同意受理证明和申请人入境时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新生儿入户具体流程:  
(一)婴儿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并现场摄像。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申请人需到场面视。
(二)派出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过初审,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现场摄像,按照受理类别当场办理登记或出具受理回执后呈报材料;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需同时拍摄申报人及申请人图像。
2、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小小雯紫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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