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离婚后女方可以得到的财产=财产分割+补偿金+养老金+抚养费。 (日文为财产分与、慰谢料、年金、养育费)
(1)财产分割
在日本,财产分割的对象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合作所获得的财产。
婚前各自的财产以及婚后一方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不属于分割对象。
也就是说,最近常讨论的“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 ”,“婚前买的房配偶没份”等等,这些在日本确实是受法律保护的。
婚后购入的房产,如果夫妻都工作的话,除非夫妻工资差距较大,一般是互相平分。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的话,妻子会得到大约1/3。
(日本社会的观点是家务劳动的强度不高于上班工作的强度,所以全职主妇得到的财产比例一般不会超过1/2)
更为精确的法律条文见于日本民法:
日本民法第762条第1款: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及婚姻中以自身名义得到的财产,均为特有财产(即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日本民法第768条第3款:(财产分割)基于双方合作所得的财产,决定分割内容及具体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