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发一份东莞物业管理条例

2024-07-06 22:41:13 (24分钟前 更新) 548 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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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物业管理条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东莞物业管理条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晚上吃白片 2024-07-06
据建设部总经济师谢家瑾介绍,《物业管理条例》所确立的七项基本制度是:
  一、业主大会制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存,业主大会决策、业主委员会执行。
  二、业主公约制度。业主公约是业主共同订立并遵守的行为准则,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提倡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应当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资料。
  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物业管理条例》的内涵大致可分为:
(一)尊重和维护业主的财产权利
(二)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机制
(三)《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四)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据建设部总经济师谢家瑾介绍,《物业管理条例》所确立的七项基本制度是:
  一、业主大会制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存,业主大会决策、业主委员会执行。
  二、业主公约制度。业主公约是业主共同订立并遵守的行为准则,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提倡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应当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资料。
  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物业管理条例》的内涵大致可分为:
(一)尊重和维护业主的财产权利
(二)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机制
(三)《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四)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天吃星星蒂小娜 2024-06-23
东莞物业管理条例大致可分为:
(一)尊重和维护业主的财产权利
(二)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机制
(三)《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四)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东莞物业管理条例大致可分为:
(一)尊重和维护业主的财产权利
(二)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机制
(三)《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四)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Q471468543 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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