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标准及有关事项:一是新建10层及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1600元/平方米征收易地建设费。二是新建9层以下或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城市居民住宅,按地面总建筑面积48元/平方米征收易地建设费。三是新建9层以下、民用住宅以外或者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其它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48元/平方米征收易地建设费。四是明确规定了该县城市规划区内民用建筑适当减免收取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适当条件。五是新标准确定从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1、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八倍, 2、安置补助费:每个需要安置户口的安置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