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检测鉴定报告范本哪位有

2024-06-27 07:37:53 (27分钟前 更新) 471 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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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  五  层  砌  体  结  构  房  屋  检  测  鉴  定  报  告  共  21  页  第  1  页  
         
委托单位  ××××××××××××  地    址  ××××××××××××  工程名称  某五层砌体结构房屋检测鉴定  工程地点  ××××××××××××  检测鉴定结论  一、结构检查和检测结论  1.结构体系、构造措施和平面布置检查结果  (1)经现场检查,该楼为5层砖混结构,平面为内廊式“筒子楼”布局,纵向共有15个开间,层高为3.3m。外墙和1层内纵墙厚度为370mm,其余墙体厚度均为240mm,楼、屋面板均采用预制空心板。  (2)房屋总高度和层数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限值要求,应在结构体系上采取加强措施。  (3)房屋横墙较少,大部分为纵墙承重,横墙间距较大,抗震加固时增设的构造柱和圈梁数量不足,上述措施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4)房屋内部横向抗震加固墙的做法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不能有效改善房屋的抗震性能,应另外采取措施。  2.现状荷载和外观质量检查结果  (1)楼面建筑面层做法为80mm厚水泥焦渣垫层,上部为20mm厚水泥砂浆压光层,现状楼面建筑面层做法自重约为1.5kN/m2。  (2)现状的建筑隔墙为120mm厚普通砖砌体,抗震加固墙为240mm厚普通砖砌体。  (3)房屋现状用途为普通办公,建造年代的楼面活荷载为1.5kN/m2。  (4)经检查,未发现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上部结构裂缝和损伤。  (5)北立面5层西端窗洞口周边墙体局部受损,房屋南侧阳台的部分挑梁钢筋锈蚀,混凝土严重开裂,上述结构损伤缺陷应采取处理措施。  3.基础开挖检查结果  (1)经检查,灰土基础基本完好未见明显粉化,地面以下墙体砂浆未见明显粉化。  (2)抽检位置的基础截面尺寸基本符合原设计要求。  4.砌体的砖和砂浆强度检测结果  (1)1层和2层墙体砖评定强度等级为MU10,3层~5层墙体砖评定强度等级为MU7.5。(2)地面以下基础墙体砂浆评定强度值为2.5MPa,1层~5层墙体砂浆评定强度值分别为5.1MPa、5.2MPa、2.9MPa、2.5MPa、2.6MPa。  (3)结构计算时,地面以下基础墙体砂浆的强度等级可取M2.5,1层和2层墙体砂浆可取M5,3层~5层墙体砂浆可取M2.5。  5.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    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推定值为21.0MPa~28.9MPa,结构计算时强度等级可取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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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鉴定结论  6.混凝土梁配筋数量检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抽检的混凝土梁钢筋配置数量均符合原设计要求。  7.构件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结果    经检测,构件混凝土碳化深度实测值为8.0mm~13.0mm,现状混凝土构件表面有抹灰层封闭。  二、结构鉴定结论  1.结构承载力验算结果  (1)经验算,该楼1层~5层横向墙段地震作用下抗剪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  1层~4层纵向部分墙段地震作用下抗剪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  (2)经验算,该楼1层~3层部分墙段竖向受压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  2.结构安全及抗震性能鉴定结论  (1)房屋现状下部楼层的部分墙体竖向受压承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结构静力作用下的安全性能不足,应采取加固措施。  (2)房屋现状的墙体地震作用下抗剪承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和结构体系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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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  地    址  ××××××××××××  工程名称  某五层砌体结构房屋检测鉴定  工程地点  ××××××××××××  检测鉴定结论  一、结构检查和检测结论  1.结构体系、构造措施和平面布置检查结果  (1)经现场检查,该楼为5层砖混结构,平面为内廊式“筒子楼”布局,纵向共有15个开间,层高为3.3m。外墙和1层内纵墙厚度为370mm,其余墙体厚度均为240mm,楼、屋面板均采用预制空心板。  (2)房屋总高度和层数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限值要求,应在结构体系上采取加强措施。  (3)房屋横墙较少,大部分为纵墙承重,横墙间距较大,抗震加固时增设的构造柱和圈梁数量不足,上述措施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4)房屋内部横向抗震加固墙的做法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不能有效改善房屋的抗震性能,应另外采取措施。  2.现状荷载和外观质量检查结果  (1)楼面建筑面层做法为80mm厚水泥焦渣垫层,上部为20mm厚水泥砂浆压光层,现状楼面建筑面层做法自重约为1.5kN/m2。  (2)现状的建筑隔墙为120mm厚普通砖砌体,抗震加固墙为240mm厚普通砖砌体。  (3)房屋现状用途为普通办公,建造年代的楼面活荷载为1.5kN/m2。  (4)经检查,未发现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上部结构裂缝和损伤。  (5)北立面5层西端窗洞口周边墙体局部受损,房屋南侧阳台的部分挑梁钢筋锈蚀,混凝土严重开裂,上述结构损伤缺陷应采取处理措施。  3.基础开挖检查结果  (1)经检查,灰土基础基本完好未见明显粉化,地面以下墙体砂浆未见明显粉化。  (2)抽检位置的基础截面尺寸基本符合原设计要求。  4.砌体的砖和砂浆强度检测结果  (1)1层和2层墙体砖评定强度等级为MU10,3层~5层墙体砖评定强度等级为MU7.5。(2)地面以下基础墙体砂浆评定强度值为2.5MPa,1层~5层墙体砂浆评定强度值分别为5.1MPa、5.2MPa、2.9MPa、2.5MPa、2.6MPa。  (3)结构计算时,地面以下基础墙体砂浆的强度等级可取M2.5,1层和2层墙体砂浆可取M5,3层~5层墙体砂浆可取M2.5。  5.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    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推定值为21.0MPa~28.9MPa,结构计算时强度等级可取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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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鉴定结论  6.混凝土梁配筋数量检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抽检的混凝土梁钢筋配置数量均符合原设计要求。  7.构件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结果    经检测,构件混凝土碳化深度实测值为8.0mm~13.0mm,现状混凝土构件表面有抹灰层封闭。  二、结构鉴定结论  1.结构承载力验算结果  (1)经验算,该楼1层~5层横向墙段地震作用下抗剪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  1层~4层纵向部分墙段地震作用下抗剪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  (2)经验算,该楼1层~3层部分墙段竖向受压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  2.结构安全及抗震性能鉴定结论  (1)房屋现状下部楼层的部分墙体竖向受压承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结构静力作用下的安全性能不足,应采取加固措施。  (2)房屋现状的墙体地震作用下抗剪承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和结构体系不满足
蜜桃红茶 2024-06-27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报  告
  项目负责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签  发  机  构
  发  文  日  期      年      月    日
  鉴定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
  2.  房屋概况。
  3.  现场检测结果。
  4.  工程检测结果。
  5.  复核计算结果。
  6.  房屋损坏原因分析。
  7.  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
注:报告内容中4、5项不是每处房屋鉴定都需要,应视实际发生而定。
  注  意  事  项
  1、鉴定结论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和有关技术规范提出。
  2、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三级签字均应符合《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签发机构应填写鉴定机构的全称,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鉴定结论为安全使用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当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局部危险房屋时,请按解危时限及时处理。
  4、一般情况本报告仅对检验时的房屋现状负责。
  5、本报告结论有异议时,请于鉴定报告签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鉴定报告向北京市房屋鉴定管理所书面申请复核鉴定。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报  告
  项目负责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签  发  机  构
  发  文  日  期      年      月    日
  鉴定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
  2.  房屋概况。
  3.  现场检测结果。
  4.  工程检测结果。
  5.  复核计算结果。
  6.  房屋损坏原因分析。
  7.  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
注:报告内容中4、5项不是每处房屋鉴定都需要,应视实际发生而定。
  注  意  事  项
  1、鉴定结论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和有关技术规范提出。
  2、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三级签字均应符合《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签发机构应填写鉴定机构的全称,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鉴定结论为安全使用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当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局部危险房屋时,请按解危时限及时处理。
  4、一般情况本报告仅对检验时的房屋现状负责。
  5、本报告结论有异议时,请于鉴定报告签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鉴定报告向北京市房屋鉴定管理所书面申请复核鉴定。
依锦风韵 2024-06-17
你好,房屋检测鉴定报告范本如下:
1、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  
2.2.1  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  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1  地基、基础  
2.3.1  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  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  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  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  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2.4.1  柱、墙  
2.4.1.1  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  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  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2.4.1.3  柱、墙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2.4.1.4  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  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4.2  梁、板  
2.4.2.1  单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底面产生横断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  或其上面产生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上边缘保护层剥落,下面伴有竖向裂缝;  或连续梁在支座附近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  
2.4.2.2  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或产生交叉裂缝。  
2.4.2.3  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2.4.2.4  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  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2.4.2.5  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4.2.6  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2.4.2.7  各类板保护层剥落,半数以上主筋外露,  严重锈蚀,截面减少。  
2.4.2.8  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  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
2.4.3  屋架  
2.4.3.1  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  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  
2.4.3.2  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  
2.4.3.3  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  
2.4.3.4  端节点连接松动,且有明显裂缝。  
2.5  砌体结构构件  
2.5.1  墙  
2.5.1.1  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  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5.1.2  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5.1.3  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2.5.1.4  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5/10  
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7/100),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2.5.1.5  风化、剥落,砂浆粉化,  导致墙面及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平均达1/3以上)。  
2.5.2  柱  
2.5.2.1  柱身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竖向贯通裂缝,其缝长超过柱高的1/2。  
2.5.2.2  梁支座下面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2.5.2.3  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5/100)。  
2.5.2.4  风化、削落,砂浆粉化,  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平房达1/4以上)。  
2.5.3  过梁、拱  
2.5.3.1  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2.5.3.2  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母线产生裂缝;或拱曲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松动,或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6  木结构构件  
2.6.1  柱  
2.6.1.1  柱顶撕裂、榫眼劈裂,柱身断裂。  
2.6.1.2  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  柱脚达1/2以上,柱的其他部位达1/4以上。  
2.6.1.3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1.4  明显弯曲,曲背产生水平裂缝。  
2.6.2  梁、搁栅、檩条  
2.6.2.1  中部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水平裂缝,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3。  
2.6.2.2  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  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  
2.6.2.3  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2.4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2.5  榫头断裂,支座松脱。  
2.6.3  屋架  
2.6.3.1  支撑系统松动失稳,过度变形,  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  
2.6.3.2  上、下弦杆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  
2.6.3.3  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  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3.4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3.5  主要节点,或上、下弦杆连接失效。  
2.6.3.6  钢拉杆松脱;或严重锈蚀,  截面减少达1/4以上。  
2.7  其他结构构件  
2.7.1  土墙  
2.7.1.1  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7.1.2  墙体风化、  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  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  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  混合墙、乱石墙  
2.7.2.1  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  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  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3  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3.4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3.6  危险范围的判定  
3.6.1  整幢危房  
3.6.1.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1.4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  局部危房  
3.6.2.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3.6.2.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  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6.2.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4  因搁栅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3.6.2.5  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  板倒塌的。  
3.6.2.6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3  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  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4  危房及危险点处理  
4.1  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4.2  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4.3  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4  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你好,房屋检测鉴定报告范本如下:
1、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  
2.2.1  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  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1  地基、基础  
2.3.1  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  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  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  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  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2.4.1  柱、墙  
2.4.1.1  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  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  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2.4.1.3  柱、墙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2.4.1.4  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  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4.2  梁、板  
2.4.2.1  单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底面产生横断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  或其上面产生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上边缘保护层剥落,下面伴有竖向裂缝;  或连续梁在支座附近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  
2.4.2.2  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或产生交叉裂缝。  
2.4.2.3  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2.4.2.4  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  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2.4.2.5  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4.2.6  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2.4.2.7  各类板保护层剥落,半数以上主筋外露,  严重锈蚀,截面减少。  
2.4.2.8  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  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
2.4.3  屋架  
2.4.3.1  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  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  
2.4.3.2  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  
2.4.3.3  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  
2.4.3.4  端节点连接松动,且有明显裂缝。  
2.5  砌体结构构件  
2.5.1  墙  
2.5.1.1  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  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5.1.2  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5.1.3  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2.5.1.4  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5/10  
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7/100),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2.5.1.5  风化、剥落,砂浆粉化,  导致墙面及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平均达1/3以上)。  
2.5.2  柱  
2.5.2.1  柱身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竖向贯通裂缝,其缝长超过柱高的1/2。  
2.5.2.2  梁支座下面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2.5.2.3  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5/100)。  
2.5.2.4  风化、削落,砂浆粉化,  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平房达1/4以上)。  
2.5.3  过梁、拱  
2.5.3.1  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2.5.3.2  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母线产生裂缝;或拱曲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松动,或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6  木结构构件  
2.6.1  柱  
2.6.1.1  柱顶撕裂、榫眼劈裂,柱身断裂。  
2.6.1.2  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  柱脚达1/2以上,柱的其他部位达1/4以上。  
2.6.1.3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1.4  明显弯曲,曲背产生水平裂缝。  
2.6.2  梁、搁栅、檩条  
2.6.2.1  中部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水平裂缝,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3。  
2.6.2.2  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  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  
2.6.2.3  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2.4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2.5  榫头断裂,支座松脱。  
2.6.3  屋架  
2.6.3.1  支撑系统松动失稳,过度变形,  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  
2.6.3.2  上、下弦杆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  
2.6.3.3  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  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3.4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3.5  主要节点,或上、下弦杆连接失效。  
2.6.3.6  钢拉杆松脱;或严重锈蚀,  截面减少达1/4以上。  
2.7  其他结构构件  
2.7.1  土墙  
2.7.1.1  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7.1.2  墙体风化、  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  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  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  混合墙、乱石墙  
2.7.2.1  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  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  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3  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3.4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3.6  危险范围的判定  
3.6.1  整幢危房  
3.6.1.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1.4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  局部危房  
3.6.2.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3.6.2.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  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6.2.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4  因搁栅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3.6.2.5  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  板倒塌的。  
3.6.2.6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3  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  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4  危房及危险点处理  
4.1  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4.2  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4.3  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4  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奋斗的小俊俊 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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