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读得出下列情况:
1,对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这个要看你是不是符合条件,如果断交时间过长就不能贷款了,但是可以提取)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买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户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注销账户。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A+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A为可变参数。
所以,综上所述,你的情况最好还是去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下那里的工作人员,基本上你的断缴情况只要不是太严重,就没有什么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