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多少

2024-07-07 17:05:20 (39分钟前 更新) 81 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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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只能贷40万,
一、吉安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三十九条   借款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应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降低缴存比例的除外;
(二)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的居留身份;
(三)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
(四)  提供经房管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规定支付首期付款。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的,首付款为不低于所付全部价款的10%;
(五)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
(六)  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吉安公积金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  可贷款额度的核定:
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月工资之和×50%×12×贷款年限。
(二)  每笔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购买、建造或翻建一套住房资金的70%,购买二手房贷款的可贷额度必须在其房屋价值的60%以内。
(三)  贷款最高额度及期限。按当年公布的为准,实行一年一定。超过当年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必须有1—2个公积金缴存户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足额缴存公积金,且账户余额不得低于3000元)。
第十条   贷款期限: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一)  对于将到离、退休年龄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最长只能计算到借款人的法定离、退休年限后三年内。
(二)  利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的,其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3.96%;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年利率4.41%;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则作相应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则从下年初开始,按调整利率执行。
三、吉安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二条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并按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所列的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每笔贷款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5天内,委托人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派信贷调查人员对申请人贷款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及担保情况是否真实;借款人信誉情况。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通知借款人到委托银行办理有关借款手续。
第十六条   借款人与受托人办理手续后,受托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开发商账号,将贷款直接划入到开发商账户内;但购买二手房、自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可直接提取现金。贷款利息自受托人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受托人在接到委托人贷款通知单后,一般应在3日内即与借款人签订《个人购房(住房)借款合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第十八条   受托人在借款人贷款资金到位后,应在3日内将借款合同、借款人所签借据(一式一份)送委托人存档。
最高只能贷40万,
一、吉安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三十九条   借款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应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降低缴存比例的除外;
(二)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的居留身份;
(三)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
(四)  提供经房管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规定支付首期付款。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的,首付款为不低于所付全部价款的10%;
(五)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
(六)  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吉安公积金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  可贷款额度的核定:
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月工资之和×50%×12×贷款年限。
(二)  每笔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购买、建造或翻建一套住房资金的70%,购买二手房贷款的可贷额度必须在其房屋价值的60%以内。
(三)  贷款最高额度及期限。按当年公布的为准,实行一年一定。超过当年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必须有1—2个公积金缴存户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足额缴存公积金,且账户余额不得低于3000元)。
第十条   贷款期限: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一)  对于将到离、退休年龄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最长只能计算到借款人的法定离、退休年限后三年内。
(二)  利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的,其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3.96%;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年利率4.41%;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则作相应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则从下年初开始,按调整利率执行。
三、吉安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二条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并按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所列的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每笔贷款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5天内,委托人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派信贷调查人员对申请人贷款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及担保情况是否真实;借款人信誉情况。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通知借款人到委托银行办理有关借款手续。
第十六条   借款人与受托人办理手续后,受托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开发商账号,将贷款直接划入到开发商账户内;但购买二手房、自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可直接提取现金。贷款利息自受托人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受托人在接到委托人贷款通知单后,一般应在3日内即与借款人签订《个人购房(住房)借款合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第十八条   受托人在借款人贷款资金到位后,应在3日内将借款合同、借款人所签借据(一式一份)送委托人存档。
秋秋花花 2024-07-07
吉安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    -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二,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三,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四,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仅供参考    具体以现实为准。
吉安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    -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二,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三,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四,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仅供参考    具体以现实为准。
一知蓝色 2024-06-23
一、吉安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三十九条   借款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应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降低缴存比例的除外;
(二)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的居留身份;
(三)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
(四)  提供经房管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规定支付首期付款。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的,首付款为不低于所付全部价款的10%;
(五)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
(六)  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吉安公积金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  可贷款额度的核定:
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月工资之和×50%×12×贷款年限。
(二)  每笔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购买、建造或翻建一套住房资金的70%,购买二手房贷款的可贷额度必须在其房屋价值的60%以内。
(三)  贷款最高额度及期限。按当年公布的为准,实行一年一定。超过当年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必须有1—2个公积金缴存户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足额缴存公积金,且账户余额不得低于3000元)。
第十条   贷款期限: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一)  对于将到离、退休年龄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最长只能计算到借款人的法定离、退休年限后三年内。
(二)  利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的,其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3.96%;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年利率4.41%;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则作相应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则从下年初开始,按调整利率执行。
三、吉安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二条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并按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所列的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每笔贷款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5天内,委托人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派信贷调查人员对申请人贷款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及担保情况是否真实;借款人信誉情况。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通知借款人到委托银行办理有关借款手续。
第十六条   借款人与受托人办理手续后,受托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开发商账号,将贷款直接划入到开发商账户内;但购买二手房、自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可直接提取现金。贷款利息自受托人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受托人在接到委托人贷款通知单后,一般应在3日内即与借款人签订《个人购房(住房)借款合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第十八条   受托人在借款人贷款资金到位后,应在3日内将借款合同、借款人所签借据(一式一份)送委托人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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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安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三十九条   借款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应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降低缴存比例的除外;
(二)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的居留身份;
(三)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
(四)  提供经房管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规定支付首期付款。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的,首付款为不低于所付全部价款的10%;
(五)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
(六)  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吉安公积金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  可贷款额度的核定:
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月工资之和×50%×12×贷款年限。
(二)  每笔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购买、建造或翻建一套住房资金的70%,购买二手房贷款的可贷额度必须在其房屋价值的60%以内。
(三)  贷款最高额度及期限。按当年公布的为准,实行一年一定。超过当年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必须有1—2个公积金缴存户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足额缴存公积金,且账户余额不得低于3000元)。
第十条   贷款期限: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一)  对于将到离、退休年龄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最长只能计算到借款人的法定离、退休年限后三年内。
(二)  利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的,其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3.96%;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年利率4.41%;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则作相应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则从下年初开始,按调整利率执行。
三、吉安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二条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并按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所列的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每笔贷款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5天内,委托人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派信贷调查人员对申请人贷款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及担保情况是否真实;借款人信誉情况。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通知借款人到委托银行办理有关借款手续。
第十六条   借款人与受托人办理手续后,受托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开发商账号,将贷款直接划入到开发商账户内;但购买二手房、自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可直接提取现金。贷款利息自受托人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受托人在接到委托人贷款通知单后,一般应在3日内即与借款人签订《个人购房(住房)借款合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第十八条   受托人在借款人贷款资金到位后,应在3日内将借款合同、借款人所签借据(一式一份)送委托人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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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点燃空虚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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