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或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借款申请表,申请人及其配偶和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首期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
申请资料全部提交后,公积金中心会根据申请人的身份、购房交易、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购房状况和价格或价值、担保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的审批意见,并与申请人履行面谈程序。贷款审批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和产权共有人(抵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申请合同公证、办理抵登记,并由借款人签订借款借据。借款人签订合同时,需根据公积金中心要求办理住房贷款综合险并缴纳相关费用。担保借款合同生效后,委贷银行根据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将以借款人名义转入售房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