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什么主要内容

2024-06-16 03:07:09 (28分钟前 更新) 43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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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主要内容:  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将个人贷款最高金额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但贷款占房款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0%的规定不变。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解释,将单笔个贷提高至4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郑州市房价上涨较快。郑州市商品住房价格从2004年初的均价2100元/平方米,上涨到了2006年底的均价3129元/平方米。如果购买市区的一套3600元/平方米、面积130平方米的一套房子,总房款的70%为32万元,最高30万元的限额不能满足职工的需要。
   提前支取条件放
   职工公积金账户上的钱,并不能像银行卡上的钱一样自由支取,除了购房外,只有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才能一次性取出,很多职工将公积金账户上的钱看作“死钱”。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处长李育新介绍,为方便职工使用公积金,新规放宽了公积金支取的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没有还清住房贷款的职工,都可以持相关凭证,提前支取其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且取消了以前“每三年支取一次”的限制,争取做到每月都可以支取。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家庭,也可以提前支取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此外,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职工,可以提前支取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成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种大病可用公积金
   郑州市公积金提取办法增加了一项新规定,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可支取公积金。
   此外,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账户可以托管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李育新表示,在新修订的《郑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中首次提出了“托管”的概念,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时,职工公积金账户无单位托管时,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封存或托管手续。单位也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职工职业调动时,原单位不按规定不及时为职工办理账户变更和转移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单位不建立公积金账户,不给职工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通过电话(0371)67175990进行投诉,中心会对投诉人的身份予以保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说。
   公积金龙卡可自动还贷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表示,近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龙卡将开始发放。
   他表示,住房公积金龙卡新添了还款功能。公积金龙卡可作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还款账户,建行可在规定的还款日自动归还贷款。另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客户,每月到期还款,还会以手机短信形式提醒客户及时还款。
   此外,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可将支取的公积金自动转入公积金龙卡,然后可在建行的任意一家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支取。
   据悉,郑州市市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龙卡今年9月份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外来工也可缴存公积金
   李育新表示,在新修订的《郑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她称,随着郑州城市规模扩大,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郑州购房,由于没有单位缴存公积金,所以他们享受不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
   目前,政府已经明确,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均纳税收入计算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主要内容:  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将个人贷款最高金额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但贷款占房款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0%的规定不变。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解释,将单笔个贷提高至4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郑州市房价上涨较快。郑州市商品住房价格从2004年初的均价2100元/平方米,上涨到了2006年底的均价3129元/平方米。如果购买市区的一套3600元/平方米、面积130平方米的一套房子,总房款的70%为32万元,最高30万元的限额不能满足职工的需要。
   提前支取条件放
   职工公积金账户上的钱,并不能像银行卡上的钱一样自由支取,除了购房外,只有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才能一次性取出,很多职工将公积金账户上的钱看作“死钱”。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处长李育新介绍,为方便职工使用公积金,新规放宽了公积金支取的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没有还清住房贷款的职工,都可以持相关凭证,提前支取其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且取消了以前“每三年支取一次”的限制,争取做到每月都可以支取。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家庭,也可以提前支取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此外,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职工,可以提前支取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成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种大病可用公积金
   郑州市公积金提取办法增加了一项新规定,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可支取公积金。
   此外,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账户可以托管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李育新表示,在新修订的《郑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中首次提出了“托管”的概念,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时,职工公积金账户无单位托管时,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封存或托管手续。单位也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职工职业调动时,原单位不按规定不及时为职工办理账户变更和转移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单位不建立公积金账户,不给职工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通过电话(0371)67175990进行投诉,中心会对投诉人的身份予以保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说。
   公积金龙卡可自动还贷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表示,近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龙卡将开始发放。
   他表示,住房公积金龙卡新添了还款功能。公积金龙卡可作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还款账户,建行可在规定的还款日自动归还贷款。另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客户,每月到期还款,还会以手机短信形式提醒客户及时还款。
   此外,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可将支取的公积金自动转入公积金龙卡,然后可在建行的任意一家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支取。
   据悉,郑州市市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龙卡今年9月份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外来工也可缴存公积金
   李育新表示,在新修订的《郑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她称,随着郑州城市规模扩大,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郑州购房,由于没有单位缴存公积金,所以他们享受不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
   目前,政府已经明确,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均纳税收入计算
乱世美女 2024-06-16
(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洋葱吵大肠 2024-06-05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有以下内容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有以下内容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北京美克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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