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广州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个月以上含个月非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个月以上含个月。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缴存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