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住证办理需要条件;
应在到达居住地3天内到所在社区警务室申报居住登记。在居住地拟居住30天以上、年满16周叮珐耻貉侪股抽
瘫处凯岁的人员,应在到达居住地3天内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按下
列规定办理:
1、 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由单位负责申报、申领居住证;
2、 居住在建筑施工场所或个体经营场所的,由场所负责人申报、申领居住证;
3、 租赁房屋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或房屋代管人申报、申领居住证;
4、 居住在居(村)民家的,由户主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申报、申领居住证;
5、 其他居住人员,由本人申报、申领居住证。
(二)需要携带材料:1、 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彩色1寸照片2张;
3、 农民出租房携带租赁房屋登记本;
4、 其他住宅、店面等携带租赁协议书;
5、 育龄妇女携带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三)办证地点:各社区警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