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如何申请工作居住证

2024-07-01 16:17:11 (42分钟前 更新) 133 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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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流程有点繁多,
一、受理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
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解疑居住证】需要工作多久才能办理北京居住证?
(二)个人审核: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5)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转入初审程序。
二、初审
标准:
(一)属于在东城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
三、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初审标准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人事部门,待再次上报后进行复审。
四、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五、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六、制证及下发
市人事局批准通过的,由区人事局制作《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到市人事局盖章后,申请单位到区人事局领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时  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你好,这个流程有点繁多,
一、受理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
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解疑居住证】需要工作多久才能办理北京居住证?
(二)个人审核: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5)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转入初审程序。
二、初审
标准:
(一)属于在东城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
三、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初审标准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人事部门,待再次上报后进行复审。
四、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五、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六、制证及下发
市人事局批准通过的,由区人事局制作《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到市人事局盖章后,申请单位到区人事局领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时  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雨林之声 2024-07-01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申请,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力社保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四、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准许房屋出租证明由所居住街道或居委会的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站开具)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户主居住证明,户主提供房产证,并提供亲友双方诚信声明;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下载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六、  工作居住证续签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合同;
  (3)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4)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七、工作居住证注销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八、聘用单位变更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九、申请单位和个人年检
  为加强对申请单位资格资质审查及持居住证人员管理,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实行年检制度。每年4月1日-5月1日期间申请单位只需在信息系统是发起单位年检和个人年检申请,系统则自动审批通过。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单位年检申请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申请单位将无法使用信息系统;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个人年检申请,个人证件信息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个人所持工作居住证在真伪验证时将显示证件冻结不能正常使用。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十、材料补齐补正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提供补充材料时,应在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备注栏中注明“将何材料递交到何部门”,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在收到补充材料时也要在个人信息备注栏注明“收到何部门提供的何材料”,以保证对补充材料的处理均有据可查。
十一、黑名单或单位申请权限管理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均应真实有效。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2年。对于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对于申请单位未尽到审核义务,致使个人以虚假材料上报的,或是对于要求补充材料但长时间(一般指3个月以上)未处理等情况,申请单位的申请权限将被中止。单位权限被中止后,已办理的居住证继续有效,并还可办理信息变更、续签等业务,但不能再提出新办申请。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及制证流程。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申请,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力社保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四、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准许房屋出租证明由所居住街道或居委会的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站开具)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户主居住证明,户主提供房产证,并提供亲友双方诚信声明;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下载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六、  工作居住证续签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合同;
  (3)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4)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七、工作居住证注销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八、聘用单位变更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九、申请单位和个人年检
  为加强对申请单位资格资质审查及持居住证人员管理,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实行年检制度。每年4月1日-5月1日期间申请单位只需在信息系统是发起单位年检和个人年检申请,系统则自动审批通过。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单位年检申请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申请单位将无法使用信息系统;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个人年检申请,个人证件信息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个人所持工作居住证在真伪验证时将显示证件冻结不能正常使用。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十、材料补齐补正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提供补充材料时,应在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备注栏中注明“将何材料递交到何部门”,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在收到补充材料时也要在个人信息备注栏注明“收到何部门提供的何材料”,以保证对补充材料的处理均有据可查。
十一、黑名单或单位申请权限管理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均应真实有效。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2年。对于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对于申请单位未尽到审核义务,致使个人以虚假材料上报的,或是对于要求补充材料但长时间(一般指3个月以上)未处理等情况,申请单位的申请权限将被中止。单位权限被中止后,已办理的居住证继续有效,并还可办理信息变更、续签等业务,但不能再提出新办申请。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及制证流程。
哼哼郭Eva 2024-06-29
申请工作居住证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申请工作居住证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相信自己我能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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