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房产证

2024-05-24 09:22:37 (43分钟前 更新) 216 6416
怎样办房产证呢?需要什么条件和证明?有哪些办理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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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房后,房产证办理非常关键,房产证可以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也可以由业主个人办理,主要是看业主与开发商对于相关事宜是否有合同约定,如果有即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需要与开发商协议。
购买新房后,房产证办理非常关键,房产证可以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也可以由业主个人办理,主要是看业主与开发商对于相关事宜是否有合同约定,如果有即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需要与开发商协议。
天使之夜 2024-05-24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更详细的信息你可以到搜屋网上去看看,那上面有很多相关资料。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更详细的信息你可以到搜屋网上去看看,那上面有很多相关资料。
肥仔美金 2024-05-10
如果是在镇上就到国土所,城市就到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也叫国土房管局,叫法不太一样各地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登报等..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搞定!
如果是在镇上就到国土所,城市就到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也叫国土房管局,叫法不太一样各地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登报等..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搞定!
笔岸四叶草 2024-05-07
您好,如果一手房的话  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的。很少有个人去办理的。二手房的话,在过户的时候时候会有一个回执单。过户完七个工作日后拿回执单去领新证就好了。希望能帮到您
您好,如果一手房的话  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的。很少有个人去办理的。二手房的话,在过户的时候时候会有一个回执单。过户完七个工作日后拿回执单去领新证就好了。希望能帮到您
长虹饮练 2024-04-26
l  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l  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剪刀手七七 2024-04-20
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办理,这样价格贵点。自办也可以但没熟人基本办不了
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办理,这样价格贵点。自办也可以但没熟人基本办不了
喵呜兔几 2024-04-10
这个到时候开发商会通知的喔亲
这个到时候开发商会通知的喔亲
iamjiaying 2024-04-0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在转让、交换、赠与、继承之后,其所有权随之发生转移。按照我国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当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双方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
  在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让、变更手续时,应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区别以下不同情况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新建的房屋办理所有权登记:应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对于新建商品房一般由开发商来完成此项工作。即开发商依照规定程序完成整个项目的所有权证申领工作,在取得所开发楼盘的房产证后,开发商再分别协助每一个购房人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对于翻建、扩展的房屋,除了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图纸外,还须提交房屋原产权证件。
  2、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产产权证、买卖合同及完税证据。
  3、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产产权证、赠与书和公证书。
  4、属于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或契约。
  5、属于继承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遗嘱、继承人接受遗产或认可他人接受遗产的证明。
  6、属于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
  7、属于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的证件。
  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清楚,登记机关有权暂缓或不予办理登记。
  公摊面积应怎样算?
  ■热线原声  读者丁先生:
  我想购买一套期房,请问哪些面积可以纳入公摊面积?■律师解答:
  北京市2003年出台了《关于商品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3年2月1日起,会所、储蓄所、娱乐活动室等经营性用房,居委会、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不能作为公用建筑进行分摊。开发商不能将自己无偿提供给一些经营单位的投资转嫁到业主身上,公摊费用不能计在房价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现将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及具体分摊规定细述如下:
  一、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是: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二、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三、商品房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在转让、交换、赠与、继承之后,其所有权随之发生转移。按照我国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当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双方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
  在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让、变更手续时,应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区别以下不同情况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新建的房屋办理所有权登记:应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对于新建商品房一般由开发商来完成此项工作。即开发商依照规定程序完成整个项目的所有权证申领工作,在取得所开发楼盘的房产证后,开发商再分别协助每一个购房人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对于翻建、扩展的房屋,除了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图纸外,还须提交房屋原产权证件。
  2、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产产权证、买卖合同及完税证据。
  3、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产产权证、赠与书和公证书。
  4、属于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或契约。
  5、属于继承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遗嘱、继承人接受遗产或认可他人接受遗产的证明。
  6、属于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
  7、属于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的证件。
  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清楚,登记机关有权暂缓或不予办理登记。
  公摊面积应怎样算?
  ■热线原声  读者丁先生:
  我想购买一套期房,请问哪些面积可以纳入公摊面积?■律师解答:
  北京市2003年出台了《关于商品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3年2月1日起,会所、储蓄所、娱乐活动室等经营性用房,居委会、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不能作为公用建筑进行分摊。开发商不能将自己无偿提供给一些经营单位的投资转嫁到业主身上,公摊费用不能计在房价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现将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及具体分摊规定细述如下:
  一、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是: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二、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三、商品房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ruby纸鸢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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